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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及驻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1]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lesson$
一、考试时间和成绩管理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7日至10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二)成绩管理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为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为4年。具体实施办法按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执行。
二、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以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以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从业年限和职业实践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3要求执行;
2. 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以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以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按照鲁价费发[2000]249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
(一)报名费:每人10元;
(二)考务费:知识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四、报名方式
我市201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在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lyrs.gov.cn)上进行,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审核、现场缴费、现场确认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28日―3月14日,资格初审时间由初审单位安排,资格审核、现场缴费时间为2011年3月16日―18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3月21日。具体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二)在网上报名期间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三)报考人员根据报名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并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由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统一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直及驻临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
(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初审单位于2011年3月16日―18日统一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科(地址:陶然路161号,联系人:胡尊云,电话:8112622)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缴费。
(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3月21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资格初审、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首次报考人员应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5);
(5)完成不少于700 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证明(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的人员提供);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使用条件2报考二级注册建筑师的人员提供);
(7)建筑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使用条件3报考二级注册建筑师的人员提供);
(8)2011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6)。
2、老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011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6)。
无准考证的,按新考生的要求提供报考材料。
五、准考证打印
2011年5月2日―5月10日,考生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有关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考试时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二)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考试时,为便于考生在考试前做好图板、绘图笔及其他绘图仪器等的准备工作,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应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前要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试须知”。参加注册建筑师选择题科目考试进入考场的时间仍按原规定不变。为做好2011年度考试准备工作,考生务必认真学习报名文件特别是 “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4)。
(三)作图题草稿纸为A2草图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配发,按每科目每位考生4张准备,根据考生实际需要下发,考后收回。
(四)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五)201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六)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第3号)违纪条款严肃处理,并在全市通报。
附件:1、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2、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3、2011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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