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根据我国目前普遍使用的登高消防器材性能,消防车供水能力,高层建筑的结构状况,并参照国外对高层建筑起始高度的划分,公安部规定高层建筑与低层建筑的高度分界线为 24m ,超高层建筑与高层建筑的高度分界线为 100m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适用于9层以下的住宅(包括设置商业网点的居住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24m的公共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厂房;仓库等。在《建规》中,将建筑的防火等级分为四级。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适用于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在《高规》中,将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分为二级。
一、高层建筑与多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异同点
低层及多层建筑,消防设施要求低,其防火立足是火灾发生后主要依靠消防部门的设备来扑救,且以消防栓为主要救火设备。24~50m的高层建筑,一般的消防车都具有扑救能力,因此对其室内消防设施的要求比多层建筑稍高,要求具有一定的自救能力。50一100m的高层建筑,大型的消防车对它尚具有一定的扑救能力,因此要求其室内消防设施自救能力大,以自救为主,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要求较高。100m以上的高层建筑,完全立足自救,且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很高的要求,尽量使火灾扑救在初起阶段。7层及7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室内消防给水设施。
高层与多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异同点是:
(1)均设置消火栓给水系统,但多层建筑的流量、压力(体现在消火栓水枪射出的充实水柱的长短和水枪直径上)小,室内消火栓数量较小,间距不应超过50m,少量的公共建筑要求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24~50m的高层建筑,以消火栓系统为主要灭火手段,部分公共建筑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量和压力较高,高层建筑消火栓间距最大为30m,裙房不应大于50m。
(3)50一100m的高层建筑,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重,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是全覆盖,消火栓水枪充实水柱在10~13m的范围内,消火栓系统间距最大30m。
(4)100m以上的高层建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要求全覆盖,消火栓水枪充实水柱要求13m以上,最大间距为30m,并要求设置自救消防卷的小水枪(除面积小于5m,的卫生间)。
(5)室内外消防管网均应布置成环状管网。室外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如一条发生故障,其余干管应仍能通过消防的用水总量。
(6)室外消防管及室内消防竖管管径不小于DNl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