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五、室内给水系统的组成及管材
(一)室内给水系统的组成
1.生活给水系统
生活给水系统一般由引入管、水平配水干管、配水立管、配水支管、配水器具及控制阀门组成。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和管道的设置,应保证二次供水的使用要求。
2.热水系统
由水加热器、配水干管和支管、控制阀门、回水泵、回水管、膨胀管等组成。
3.消防系统
由贮水池、消防泵、输配水管网(水平干管,立管)、消防箱(内设消火栓、水枪和击碎玻璃按钮及警铃,指示灯)、消防水泵接合器及高位水箱组成。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常用湿式系统)
由贮水池、消防水泵、报警阀、输配水管网、喷头及控制阀等组成。
(二)室内给水系统常用的管材
给水系统采用的管材和管件,应符合耐腐蚀和耐压的要求。管道和管件的工作压力不得大于产品标准规定的允许工作压力。
(1)埋地给水管道采用的管材,应具有耐腐蚀和承受相应地面荷载的能力。可采用塑料给水管、有衬里的铸铁给水管、经可靠防腐处理的钢管。
(2)室内的给水管道,应采用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便可靠的管材,可采用塑料给水管、塑料和金属复合管、铜管、不锈钢管及经可靠防腐处理的钢管。
(3)消防系统自动喷淋配水管道应采用内外壁镀锌钢管。消防系统承压高的部分可用无缝钢管。
(4)中水系统宜采用UPVC管。
(三)给水管道敷设及抗震设施
(1)敷设在室外综合管廊(沟)内的给水管道,宜在热水、热力管道下方,冷冻管和排水管的上方。给水管道和各种管道之间的净距,应满足安装操作的需要,且不宜小于0.3m。
室内冷、热水管上、下平行敷设时,冷水管应在热水管右侧。生活给水管道不宜与输送易燃、可燃或有害的液体或气体的管道同管廊(沟)敷设。
(2)室内生活给水管道宜布置成枝状管网,单向供水。
(3)室内给水管道不应穿越变配电房、电梯机房、通信机房、大中型计算机房、计算机网络中心、音响库房等遇水会损坏设备和引发事故的房间,并应避免在生产设备上面通过。
(4)室内给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或损坏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
(5)埋地敷设的给水管道应避免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管道不得穿越生产设备基础,在特殊情况下,必须穿越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6)给水管道不得敷设在烟道、风道、电梯井、排水沟内,给水管道不宜穿越橱窗、壁柜。给水管道不得穿过大便槽和小便槽,且立管离大、小便槽端部不得小于0.5m。
(7)给水管道不宜穿越伸缩缝、沉降缝、变形缝。如必须穿越时,应设置补偿管道伸缩和剪切变形的装置。
(8)塑料给水管道在室内宜暗设。明设时立管应布置在不易受撞击处,如不能避免时,应在管外加保护措施。
(9)塑料给水管道不得布置在灶台上边缘。明设的塑料给水立管距灶台边缘不得小于 0.4m,距燃气热水器边缘不宜小于0.2m。达不到此要求时,应有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