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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居住区规划中的噪声控制
为了控制噪声,居住区规划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在道路网规划设计中,应对道路的功能与性质进行分类、分级,避免交通性干道从城市中心和居住区域穿过。若必须从城市中心或居住区穿过时,可考虑将干道转入地下或将干道下沉布置。当干道位于水平面上时,可利用绿化土堤作为居住区的防噪屏障。在交通干道两侧种植防噪绿化带以及设置种植墙或专用声屏障;
(2)道路两侧的建筑应考虑防噪布局,把对噪声不敏感的房间布置在临噪声源一侧。建筑的高度应随着离开道路距离的增加渐次提高,使前面建筑成为后面建筑的防噪屏障;
(3)居住区内的道路布局与设计应尽量考虑保持低的车流量与车速;
(4)集中布置高噪声场所与房间,如中小学运动、游戏场,锅炉房等,并与住宅有适当的隔离;对锅炉房、变压器站等采取消声减噪及隔声措施;
(5)用防护带等将有噪声干扰的区域与居住区分开,布置时需考虑主导风向的影响;
(6)对产生高噪声或振动的施工机械限制作业时间,以减少对居民休息、睡眠的干扰。
(四)室内吸声减噪
在室内界面上布置吸声材料或悬挂空间吸声体,使室内吸声量增加、声能减弱,从而降低听者处的噪声级。这种利用吸声原理降低噪声的方法称为“吸声减噪”。该方法适用于原有吸声较少,混响声较强的房间,降噪效果可达6~10dB。
室内吸声减噪量可用下式来估算:
式中 ——室内噪声降低值,dB;
Al ——吸声减噪处理前房间的吸声量,m2;
A2——吸声减噪处理后房间的吸声量,m2;
——吸声减噪处理前房间的平均吸声系数;
——吸声减噪处理后房间的平均吸声系数;
T1——吸声减噪处理前房间的混响时间,s;
T2——吸声减噪处理后房间的混响时间,s。
由式(3-34)可知,房间的吸声量增加一倍,室内声压级可降低3dB。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吸声降噪只能降低混响声能,而对直达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