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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筑结构基本构件设计
基本构件是组成结构体系的单元。按受力特征来划分主要有以下三类:轴心受力构件、偏心受力构件和受弯构件。
(一)轴心受力构件
当构件所受外力的作用点与构件截面的形心重合时,则构件横截面产生的应力为均匀 分布,这种构件称为轴心受力构件。可分为:
1. 轴心受拉构件
如图2-1所示构件,外力F使构件横断面仅产生均匀拉应力时即为轴心受拉构件。常用于桁架的下弦杆及受拉斜腹杆。
如图构件内的应力
此构件的承载能力为 σ1≤[σ]
[σ]—材料的允许应力。这种构件最能充分发挥材料的强度。
2. 轴心受压构件
外力以压力的方式作用在构件的轴心处,使构件产生均匀压应力时,即为轴心受压构件。
其截面应力为:
轴心受压构件截面应力σ1尚未达到材料的强度设计值[σ]前就会因弯折而失去承载能力这种现象称为丧失稳定性。因此其际承载力是由稳定性控制,稳定系数φ<1,故其承载力的表达式为:
式(2-3)中的φ即为按稳定考虑构件临界应力时的承载力与强度承载力的比值,称为稳定系数。由此可见相同材料的拉杆与压杆受同样的荷载F作用时,拉杆所需的截面尺寸要比压杆小。
拉杆所需截面为:
压杆所需截面为:
[σ]—材料的强度设计值(即允许应力)。
φ<1, 故A2>A1
φ值与杆件的长细比λ有关;λ=l0/i
l0—杆件计算长度,
i——截面的回转半径; λ越大,φ越小。则实际承载力越小。
一般提高压杆承载力的措施为:
(1)选用有较大i值的截面,即面积分布尽量远离中和轴;
(2)改变柱端固接条件或增设中间支承以改变杆件计算长度l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