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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0]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5月8日至11日举行。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要求,考试成绩的管理办法如下: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5年调整为8年。2004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调整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延长到4个考试年度。
(二)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办法进行。
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网上报名所登录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考区,在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省农垦总局除外)考生登录省直考区;省农垦总局的考生登录省农垦总局考区;其他考生均按属地管理,登录所在市地的考区。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5日至3月16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建筑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3月9日至3月16日(节假日休息)。考生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附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毕业证和职称证书原件)和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省直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黑龙江省人事编制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中心一楼);其他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由各市地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三)网上交费:网上交费时间为2010年3月9日至3月17日。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局《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5元,报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另加考务费60元;报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每科另加考务费120元。
凡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rsks.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2010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交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0年3月15日-3月19日到资格审查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给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0年4月28日至5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0年5月7日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数据上报
各市地人事局在2010年3月1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表(按右上角报名序号由小到大排列好)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考场设置
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只在省直考区设置考场,所有考生均在哈尔滨市考试。
六、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
(三)参加作图题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作图板。作图所用草图纸由考试组织部门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考生须按照“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5)要求参加考试。
各地市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整体工作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