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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0年一级建筑师考试报名2月21日开始

|0·2010-02-22 12:40:48浏览0 收藏0

  关于2010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考试机构,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0] 1号),现将我省的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2月21日9:00-3月12日17:00。

  全省考生(深圳除外)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考条件见附件1、2,提交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3.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省直报名点定于2010年3月8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为受理考生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由单位统一备齐附件3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花园酒店东侧),电话:020-83754261。

  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考试机构决定后公布,各市的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请各市务必于2010年3月23日前将报名人数汇总表和考生报考材料报送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免影响我省试卷的预订工作。

  二、考试级别、时间及科目

级 别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一 级  5月8日  8:00-11:30  建筑设计 
13:30-15:30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9日  8:00-11:30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  建筑结构 
一 级  5月10日  8:00-10:30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11日  8:00-10:30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8:30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 级  5月8日  8:00-11:30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9日  8:00-11:30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根据《关于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成绩管理的通知》(注建[2004]5号),自2007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考试中,只能报考第一科全考,其专业代码为“01”。取消了02专业(报考第一科上半部分)和03专业(报考第一科下半部分)

  三、考试方式

  (一)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试题分两大类型。一类是知识题,二类是作图题。知识题用答题卡作答,试题(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作图题草图纸由各考点统一配发,各科作图题考试每位考生配发4张A2草图纸,考后收回。作答方式等有关考试注意事项见附件6,各地应提前印制,在报名时发给考生。

  (二)按照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原五年改为八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原二年改为四年。具体实施办法按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执行:

  1.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由原5年调整为8年。2004年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调整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延长到4个考试年度。

  2.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主要负责深圳考区的考生。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四)收费

  根据粤价[2001] 52号文规定,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每科10元,考务费知识题每科60元,作图题每科120元。

  报名工作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关于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省级收费主体调整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考[2009]34号)的要求,请将考务费上缴到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财政专户。届时,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出缴款通知书。

  (五)2010年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按《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执行。

  (六)按照《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允许中国台湾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中国台湾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中国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

更多详细信息>>   建筑师考试频道     建筑师考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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