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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地下室防水工程设计,外墙主要抗水压或自防水作用,再做卷材外防水(即迎水面处理)。地下工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并根据防水等级的要求采用其他防水措施。地下室最高水位高于地下室地面时,地下室设计应该考虑整体钢筋混凝土结构,保证防水效果。
(3)地下工程比较复杂,防水设计应考虑地表水、地下水、毛细管水等的作用,以及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附近水文地质改变的影响。单建式的地下工程应采用全封闭、部分封闭防排水设计;附建式的全地下或半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高度,应高出室外地坪高程500mm以上。
(4)地下室设防标高的确定,根据勘测资料提供的最高水位标高,再加上500mm为 设防标高,上部可以做防潮处理,有地表水按全防水地下室设计。
(5)地下室防水,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柔性防水或刚性防水,必要时可以采用刚柔结合防水方案,但应以刚性结构自防水为主,柔性防水层为辅。在特殊要求下,可以采用架空、夹壁墙等多道设防方案。地下室外防水无工作面时,可采用外防内贴法,有条件时转为外防外贴法施工。地下室外防水层的保护,可以采取软保护层,如聚苯板等。
(6)对于特殊部位,如变形缝、施工缝、诱导缝、后浇带、穿墙管(盒)、预埋件、预 留通道接头、桩头等细部构造,应加强防水措施。地下工程的排水管沟、地漏、出入口、 窗井、风井等,应有防倒灌措施,寒冷及严寒地区的排水沟应有防冻措施。
(7)地下室工程防水设计内容应包括: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和其他技术指标,质量保证措施;其他防水层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质量保证措施; 工程细部构造的防水措施,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质量保证措施;工程的防排水系 统,地面挡水、截水系统及工程各种洞口的防倒灌措施。
(二)地下室工程防水做法
1.防水混凝土
它是在普通混凝土的基础上,从"骨料级配"法发展而来,通过调整配合比或掺外加剂等手段,改善混凝土自身的密实性,使其具有抗渗能力大于P6 (6kg/ cm2 )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适用于防水等级为1~4级的地下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不适用环境温度高于80°C 或处于耐侵蚀系数小于0. 8的侵蚀性介质中使用的地下工程。防水混凝土用于立墙时,厚度为200~250mm;用于底板时,厚度为250mm。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取决于工程埋置深度(表2-10)。
注:①本表适用于N、V级围岩(土层及软弱围岩) ;
②山岭隧道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可按铁道部门的有关规范执行。
防水混凝土的设计要求:
(1)防水混凝土的环境温度,不得高于80°C,处于侵蚀性介质中防水混凝土的耐侵蚀 系数,不应小于0. 8。
(2)防水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垫层,基坑抗压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厚度不应小于 100mm。在较弱土层中不应小于150mm。
(3)防水混凝土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
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并不得贯通;
钢筋保护层厚度迎水面不应小于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