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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筑师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讲义(76)

|0·2010-01-19 17:07:11浏览0 收藏0

  二、注册建筑师的权利和义务

  (一)注册建筑师的权利

  注册建筑师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阻挠注册建筑师依法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 第四十四条)

  注册建筑师有以下权利:

  ◆ 注册建筑师有权以注册建筑师的名义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非注册建筑师不得以注册建筑师的名义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得以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名义执行业务,也不得超越国家规定的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执行业务。 (《注册建筑师条例 》 第二十五条)

  ◆ 国家规定的一定面积、跨度和高度以上的房屋建筑,应当由注册建筑师进行设计。(《注册建筑师条例 》 第二十六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建筑师的设计图纸,应当征得该注册建筑师的同意;但是,因特殊情况不能征得该注册建筑师同意的除外。( 《 注册建筑师条例 》 第二十七条)

  (二)注册建筑师的义务环球网 校edu24ol.com

  注册建筑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 保证建设设计的质量,并在其负责的设计图纸上签字;

  ◆ 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和个人的秘密;环球网 校edu24ol.com

  ◆ 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

  ◆ 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注册建筑师条例 》 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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