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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节能指标
该标准采用“对比评定法”将所设计建筑物的空调采暖能耗和相应参照建筑物的空调采暖能耗作对比,该能耗指标不得超过参照建筑物的相应能耗指标,由此判定所设计的建筑物是否符合节能要求。参照建筑是作为比较对象的一栋符合节能要求的假想建筑。可以选择以下任意一个能耗指标与参照建筑进行对比。
(1)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ECF)
实施对比评定法时需要计算的一个采暖空调能耗无量纲指数,其值与空调采暖年耗电量EC相对应。
(2)空调采暖年耗电量(EC)
按照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空调和采暖设备每年所要消耗的电能。
2.术语
(1)外窗的综合遮阳系数(Sw):考虑窗本身和窗口的建筑外遮阳装置综合遮阳效果的一个系数,其值为窗本身的遮阳系数(SC)与窗口的建筑外遮阳系数(SD)的乘积。
(2)平均窗墙面积比(CM):整栋建筑外墙面上的窗及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总面积与整栋建筑的外墙面的总面积(包括其上的窗及阳台门的透明部分面积)之比。
3.室内热环境和建筑节能计算指标
(1)夏季空调室内设计计算指标
1)居住空间室内设计计算温度260C;
2)计算换气次数1.0次/h。
(2)北区冬季采暖室内设计计算指标
1)居住空间室内设计计算温度160C;
2)计算换气次数1.0次/h。
4.建筑和建筑热工节能设计
(1)居住区的总体规划和居住建筑的平面、立面设计应有利于自然通风。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
(2)控制北区住宅的体形系数
1)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体形系数不宜超过0.35;
2)塔式住宅的体形系数不宜超过0.40。
(3)窗户节能设计
1)控制窗墙面积比:北向≤0.45;东、西≤0.30;南向≤0.50。
2)居住建筑外窗(包括阳台门)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外窗所在房间地面面积的8%或外窗面积的45%。
3)天窗:天窗面积≤屋顶总面积的4%,传热系数≤4.0W/(m2?K),天窗的遮阳系数≤0.5。
4)窗户气密性(在10Pa压差下)需要达到:
1-9层:每小时每米缝长空气渗透量≤2.5m3/m?h(不低于Ⅲ级),且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7.5m3。
10层及10层以上:每小时海米缝长空气渗透量≤1.5m3/m?h(不低于n级),且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4.5m3。
5)窗户遮阳:建筑的外窗,尤其是东、西朝向的外窗宜采用活动或固定的建筑外遮阳设施。
6)居住建筑采用不同平均窗墙面积比时,其外窗的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应符合标准规定的限值。
(4)屋顶和外墙
1)屋顶和外墙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符合表14-13的规定。
屋厦和外墙的传热系数岸[W/(m2?K)]和热惰性指标D 表14-13
屋顶 |
外墙 |
K≤1.0,D≥2.5 |
K≤2.0,D≥3.0或K≤1.5,D≥3.0或K≤1.0,D≥2.5 |
K≤0.5 |
K≤0.7 |
注:当屋顶和轻质外墙的D值≤2.5时,还应满足(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所规定的隔热要求。
2)使用浅色饰面(如浅色粉刷、涂层和面砖等),降低屋顶和外墙对太阳辐射的吸收。
3)屋顶内设置贴铝箔的封闭空气间层,增强屋顶隔热能力。
4)使用含水多孔材料做屋面层或屋面蓄水,利用蒸发散热。
5)屋面有土或无土种植,或沿东、西外墙种植爬藤植物,利用植物遮阳。
6)东、西外墙采用花格构件遮阳。
(四)《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
该标准适用于全国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从建筑、热工以及暖通空调设计方面提出控制指标和节能措施。
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信、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用房(如机场、车站建筑等)。
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要求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同时,通过改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高采暖、通风、空调和照明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实现与“基准建筑”(20世纪80年代初期建造的建筑)相比,全年的采暖、空调、通风和照明的能耗达到本阶段节能5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