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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人考函〔2008〕9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8〕]1号)文件精神,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2008年5月10日至13日举行, 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5月10日、11日举行。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专业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三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3月10日10:00至3月21日17:00截止(网上24小时开通)。
(二)专业资格审查
1、专业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3月17日至21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截止。
2、专业资格审查地点:深圳市振华路设计大厦1506房(深圳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报名确认
1、报名确认时间:2008年3月17日至21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截止。
2、报名确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2楼市考试指导中心,咨询电话:83776655。
(四)报考条件见附件1、2。
(五)报名、资格审核的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要求见附件3。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级别 |
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 目 |
一级 |
5月
10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设计 |
13:30-15:30(2.0小时)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
16:00-18:00(2.0小时)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
5月
11日 |
8:00-11:30(3.5小时) |
?场地设计(作图题) | |
13:30-17:30(4.0小时) |
建筑结构 | ||
5月
12日 |
8:00-10:30(2.5小时) |
建筑材料与构造 | |
12:30-18:30(6.0小时)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
5月
13日 |
8:00-10:30(2.5小时) |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
12:30-18:30(6.0小时) |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
二级 |
5月
10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13:30-16:30(3.0小时) |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
5月
11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结构与设备 | |
12:30-18:30(6.0小时) |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注:
1、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自2008年起“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原5小时改为6小时。
根据《关于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成绩管理的通知》(注建[2004]5号),自2007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考试中,只能报考第一科全考,其专业代码为“01”。取消了02专业(报考第一科上半部分)和03专业(报考第一科下半部分)。
三、考试方式
(一)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试题分两大类型。一类是知识题,二类是作图题。知识题用答题卡作答,试题(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作图题草图纸由考场统一配发,各科作图题考试每位考生配发4张2号草图纸,考后收回。作答方式等有关考试注意事项见附件5。
(二)按照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原五年改为八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原二年改为四年。具体实施办法按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执行:
1、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5年调整为8年。2004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调整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延长到4个考试年度。
2、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批准,自2008年起“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原5小时改为6小时。
四、其他事项
(一)收费标准:根据粤价[2001]52号,2008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每科10元,考务费知识题每科60元,作图题每科120元。
(二)具体考务工作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组织。
(三)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证书、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对在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十五条规定处理。
(四)考生网上下载准考证后要妥善保管,准考证作为2008年度考试、成绩查询、领取资格证书或下一年报名考试依据。
(五)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
(六)按照《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允许中国台湾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号)文件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中国台湾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中国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
(七)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和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领证时间、地点及领证手续可登录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附件:
1、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略)
2、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略)
3、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的程序和材料要求(略)
4、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略)
二○○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