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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07建筑师考试准考证即日发放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关于领取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
二、三级翻译、会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准考证》的通知  
 
    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二、三级翻译、会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准考证》从即日起在全省陆续发放,领取办法如下:
    一、在省职考办报名的省、中直单位考生:
    1、报名时已办理准考证邮寄的,由邮局直接邮递给本人,不必领取。如考前3天内没有收到,请直接到省人事厅办公楼南侧50米富锦路邮局省中直报名点(建设街2766号),持《报考凭证》、身份证补办准考证。
    2、报名时未办理准考证邮寄的,持《报考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到富锦路邮局领取。
    二、在各市、州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职考部门通知的时间领取。
    三、为确保您顺利考试,特殊提示:
    1、参加考试时请务必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正式身份证(或护照、军官证、驾照),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凡无正式身份证件的,请及时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一般一周时间即可办理完成。
    2、领到《准考证》后,请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在考试中务必严格遵守国家人事部3号令,遵守考场纪律。“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人事部门将严肃查处各种考场违纪违规行为,考场不再警告,凡违纪违规者,一律清出考场。一般违纪违规者,取消考试成绩;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者,在停考期内不得参加人事职考部门组织的任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大考生应自觉维护人事考试纪律,监督和举报违纪违规行为,共同创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的考试环境。
   3、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严防通讯工具作弊,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请全体考生自觉遵守。
   四、考后请要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查询成绩和领取合格证书时使用。
     
    祝您考试成功!  
 
                                                          吉林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考试时间提示: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2007年5月12、13、14、15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2007年5月12、13日。
三、监理工程师考试:2007年5月12、13日。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2007年5月12、13日。
五、二、三级翻译考试:2007年5月12、13日。
六、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07年5月19、20日。
七、上半年计算技术与软件考试:2007年5月26日。
八、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2007年5月26、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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