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一级建筑师考试报名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福建07年一、二级建筑师2月5-3月4报名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一、报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2月5日至3月4日;
  2、现场审核时间:2007年3月5日至7日;
  3、网上缴费时间:考生通过审核后至3月13日前;
  4、准考证领取时间:考前20天(正常工作时间);
  5、考试时间、科目:
  级别   日期     考试时间        科  目
  一级   5月12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小时)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13日  8:00-11:30(3.5小时)   *场地设计(作图题,自备2号图板)
             13:30-17:30(4.0小时)     建筑结构
       5月14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自备2号图板)
       5月15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7:30(5.0小时)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自备2号图板)
  二级   5月12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自备2号图板)
             13:30-16:30(3.0小时)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13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自备2号图板)
    注:带“*”号的五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三十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二、报名点(考区)
    地区      地址             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
  省直(含福州)  福州市北大路242号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   0591-87611385、
          省建设厅建设公寓305、307室   注册管理中心      87610301
  厦门     厦门市七星里西路166号六楼培训部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0592-5051757
                                      2221647
  泉州     泉州市丰泽区政府西侧市行政服务  泉州市建设局      0595-22132224
         中心建设局窗口
  漳州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     漳州市建设局      0596-2927973
    莆田     莆田市学园南街135号        莆田市建设局      0594-2694104
  三明     三明市新市中路208号        三明市建设局           0598-8592082
    南平     南平市八一路36号建工大厦三层   南平市建设执业资格   0599-8622997
                          注册管理中心
  龙岩     龙岩市南环西路52号三楼培训中心  龙岩市建设局      0597-2302399
  宁德     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  宁德市建设局      0593-2977361
    注:福州市考生直接到省直报名点现场审核!!
  三、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200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业         学位或学历          从事建筑设计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的最少时间  
  建筑学建筑设计  本科及以上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2年       2005年
                 建筑学学士        3年       2004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5年       2002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00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9年       1998年
                 二年制毕业        10年       1997年
  城市规划     本科及以上 工学博士毕业       2年       2005年
  城乡规划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6年       2001年   
  建筑工程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00年
  房屋建筑工程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1999年
  风景园林     专科    三年制毕业        10年       1997年
  建筑装饰技术         二年制毕业        11年       1996年
  其它工科     本科及以上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7年       2000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1999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9年       1998年
  2、不具备表中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累计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3、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0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业             学   历    从事建筑设计的年限 对应的最迟毕业最少时间
  中专(不含 建筑学     四年制(含高中起    5年         2002年
  职业中专)(建筑设计技术) 点三年制)毕业     
       建筑学(建筑设  三年制(含高中起    7年         2000年
       计技术)     点二年制)毕业
       相近专业     四年制(含高中起    8年         1999年
                点三年制)毕业
       相近专业     三年制(含高中起    10年         1997年
                点二年制)毕业
       建筑学(建筑设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8年         1999年
       计技术)
       相近专业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1997年
  大专   建筑学(建筑设计)  毕业        3年         2004年
       相近专业       毕业        4年         2003年
  本科及  建筑学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2年         2005年
  以上   相近专业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3年         2004年
  注:“相近专业”: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本科及以上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表中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四) 中国台湾居民按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省人民政府中国台湾事务办公室 [闽人发(2007)17号]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注建(2007)2号] 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凡在大陆工作的中国台湾居民,符合《关于中国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全国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考试。中国台湾居民网上报名后,持报名表和证明材料到所在勘察设计单位工商注册地的设区市建设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属福州市的考生可直接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四、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现场审核由各报名点所属建设、人事部门共同组织进行。
  1、报考人员(含中国台湾居民)须于2007年2月5日至3月4日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具体操作如下:
  (1)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报考简章后,点击“报名填表”,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和[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完全同意者点击[同意],然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点击[下一步]选择报名考区(有9个考区可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级别,点击[上一步]返回到“报名填表”,如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保存后姓名及身份证件号不可更改)。
  (3)点击[上传照片],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4)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及报考科目。报名表打印后,个人资料将无法修改。
  (5)点击“打印表格”,系统会根据您所填信息显示《报名表》,用A4纸打印后在指定位置上签上您的名字,并在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报名表》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资格审核
  (1)首次报考人员及中国台湾居民报考人员请于2007年3月5日至7日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报考所需证明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2)老考生只需网上报名、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若需变动报考信息者,请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并到所属报名点审核修改。
  五、首次报考人员所准备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须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建筑工程设计实践年限及职业道德证明》。(一级注册建筑师申报人员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
   2、中国台湾居民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提交如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建筑设计年限证明(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教育部承认的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人员须提交《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
  3、不具备规定学历的首次报考人员应上报项目图纸以便老师审查。
  4、非独立法人设计单位的分院(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申报考试,应由总院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方可在分院所在地报考。 
  以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为A4纸。《建筑工程设计实践年限及职业道德证明》请从网上报名系统直接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请到各报名点购买。
  六、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
  1、缴费标准
  报名费:每科10元。
  考务费: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60元;作图题考试每科120元。
  2、缴费步骤。
  (1)开通一张具有网上银行在线支付功能的中国建设银行卡(目前只支持建设银行卡)。
  (2)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页面左侧“网上缴费”菜单,进行网上缴费。
  (3)个别受条件限制无法网上缴费的考生可到所属报名点现场缴费,不可直接汇款或转帐。
  3、缴费查询。报考人员缴费后可于2007年3月8日至13日,通过[查询修改]中的“详细信息”查看本人缴费情况。
  4、领取发票。报考人员可于2007年3月13日后凭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所属报名点领取网上缴费发票,也可与准考证一并领取。
  七、考前辅导
  考前辅导有面授辅导和远程网络辅导,考生可自由选择。面授辅导是集中脱产学习,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远程网络辅导是凭购买的学习卡通过“环球职业教育线在”(www.edu24ol.com)进行全程视频授课及网上答疑。学习卡可通过电话直接向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购买。网络辅导可即时注册即时学习,随时随地重复进行,不限时间、次数。
  八、考试用书
  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http://www.cin.gov.cn/register/file/2006021501.htm
  考试用书可向福建闽建工程书店购买,联系电话:0591-87836125。
  九、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准确填写报名表格,并对输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者,经查实按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2、资格审查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作更改。
  3、首次报考人员必须将报名表交至所属报名点审核并完成缴费后,报名方可生效。
  4、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一级注册建筑师每个科目考试成绩可以滚动5年,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二级注册建筑师每个科目考试成绩可以滚动2年,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5、由于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均实行滚动管理,中国台湾居民报名和参加考试的地点应相对固定。确因工作原因,需到异地继续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剩余科目考试的,在异地报名时,应向当地省(区、市)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提交本人上次参加相应级别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档案号,以便合成考试成绩和发放资格证书。
  十、成绩查询
    考后三个月(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可在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考试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十一、资格证书领取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将由省人事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考生可凭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至所属报名点领取资格证书。
  十二、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一)、参加知识题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2B铅笔和橡皮参加考试。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结构》科目考试的考生,还必须携带无声、无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2)在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印于封二的“考生须知”,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填写或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卷,不予评分。
  (3)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二)、参加作图题考试:(作图题应自备2号图板)
  (1)考生于考试前三十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考生必须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作图题考试:
  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钉书器、刀片(刮图用)、图钉及胶带纸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需携带2B铅笔。
  (3)正式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仔细阅读本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试须知”,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须将姓名、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填写或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卷,不予评分。
  (4)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有关说明见本作图题科目“考试须知”中的规定。 不得用彩色笔、铅笔或圆珠笔制图,不得将考场为考生配发的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也不允许考生在试卷上做与考题作答无关的标记,否则按无效卷处理,不予评分。
  (5)考生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试卷答完后由考生本人将试卷中的每一页重新按照试卷页码编号顺序用订书机装订成册,订书钉应均匀地订在图纸左侧距边缘15mm处。试卷不可缺页,否则按无效卷处理,不予评分。
  (6)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门作图题考试都为作图选择题,该两门考试的每一道大题都为作图选择题,都有作图选择题列于试卷上,参加该两门作图题考试时,考生必须:a.完成作图任务;b.根据自己的作图对试卷上该道大题的每一道选择题作答,即在试卷上将自己对选择题所选择的答案进行填涂;c.完成填涂答题卡的任务。若漏做其中一项,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每一个选择题只能选择一个正确答案,且要求考生在试卷上对作图选择题所选的答案与答题卡所填涂答案必须一致。在填涂答题卡时,须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试卷上的选择题使用铅笔作答。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福建省建设厅建设公寓307、305室;电话: 0591-87611385、87610301。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91-87617385。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2007年2月5日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