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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07一、二级建筑师2月12-3月9报名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关于2007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粤建注发〔2007〕2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1号),现将我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2月12日上午9时起至3月9日下午17时截止。
    考生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7年3月9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7年3月5日至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为受理考生“报名确认”时间。省直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2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14楼(花园酒店东侧),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电话:020-83754261。
    2、各市的“报名确认”时间、地点由各市考试机构决定。但必须于3月9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各市要在3月16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汇总表和报考材料上报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三)报考条件见附件1、2;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3。各报名点要加强对报考信息的审核,重点是转考条件。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级  别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一  级
5月12日
8∶00-11∶30
建筑设计
13∶30-15∶30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13日
8∶00-11∶30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
建筑结构
5月14日
8∶00-10∶30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15日
8∶00-10∶30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7∶30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  级
5月12日
8∶00-11∶30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13日
8∶00-11∶30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五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三十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根据《关于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成绩管理的通知》(注建〔2004〕5号),自2007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考试中,只能报考第一科全考,其专业代码为“01”。取消了02专业(报考第一科上半部分)和03专业(报考第一科下半部分)。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试题分两大类型。一类是知识题,二类是作图题。知识题用答题卡作答,试题(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作图题草图纸由各考点统一配发,各科作图题考试每位考生配发4张2号草图纸,考后收回。作答方式等有关考试注意事项见附件4。各地应早作准备,在报名时发给考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滚动周期是五年,从2001年起连续五年(次)累计未获全部科目合格人员,2001年考试合格科目今年失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滚动周期是二年,2005年起连续两年(次)累计未获全部科目合格人员,2005年考试合格科目自动失效,今年可继续报考。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详细地址将在考生的《准考证》上标明。
    四、 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15天开始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根据国家计委批准的收费标准,2007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费《知识题》每科70元,《作图题》每科130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华乐路办事处,帐号:44-037301040004136,单位名称: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三)考试用书、考试大纲在报名时一并预订,有关考试前的培训工作,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另文通知。
    (四)2007年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仍按《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执行。
    (五)根据《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及有关规定,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允许中国台湾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号,自2007年度起,凡符合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中国台湾居民,均可在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报名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但具体操作办法,另文通知。
    
    附件:1.2007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2007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2007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材料的要求
          4.2007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5.2007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6.2007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7.2007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8.2007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1
2007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报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   业
学 历 或 学 位
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时间
对应的最迟毕 业年限
建筑学
建筑设计
本科   及     以上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2年
2005年
建筑学学士
3年
2004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5年
2002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00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9年
1998年
二年制毕业
10年
1997年
城市规划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风景园林
建筑装饰技术
本科及  以上
工学博士毕业
2年
2005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6年
2001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00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1999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10年
1997年
二年制毕业
11年
1996年
其它工科
本科及 以上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7年
2000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1999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9年
1998年
2、不具备上表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附件2     2007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报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    业
学    历
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时间
对应的   最迟毕   业年限
中专(不含 职业 中专)
建筑学(建筑设计术)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5年
2002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术)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7年
2000年
相近专业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8年
1999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10年
1997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8年
1999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1997年
大专
建筑学(建筑设计)
毕业
3年
2004年
相近专业
毕业
4年
2003年
本科及以上
建筑学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2年
2005年
相近专业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3年
2004年
注:“相近专业”: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本科及以上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 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上表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附件3
2007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材料的要求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提交报考材料的要求
    1、《2007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2007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己从网上用A4纸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首次报考和续考考生都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不具备学历者还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应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续考考生如报考单位变动,需提交原单位的解聘证明或工作调动证明。从外省转入的考生需提供成绩转考证明。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原件核对后退回,所有附件材料须用A4纸。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3号部令予以处理。
 
附件4
2007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参加知识题考试:
    (一)考生必须携带2B铅笔和橡皮参加考试。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结构》科目考试的考生,还必须携带无声、无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二)在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印于封二的“考生须知”, 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填写或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卷,不予评分。
    (三)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参加作图题考试:
    (一)考生于考试前三十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二)考生必须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作图题考试: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钉书器、刀片(刮图用)、图钉及胶带纸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需携带2B铅笔。
    (三)正式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仔细阅读本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须知”,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须将姓名、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填写或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卷,不予评分。
    (四)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有关说明见本作图题科目“考试须知”中的规定。不得用彩色笔、铅笔或圆珠笔制图,不得将考场为考生配发的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也不允许考生在试卷上做与考题作答无关的标记,否则按无效卷处理,不予评分。
    (五)考生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试卷答完后由考生本人将试卷中的每一页重新按照试卷页码编号顺序用订书机装订成册,订书钉应均匀地订在图纸左侧距边缘15mm处。试卷不可缺页,否则按无效卷处理,不予评分。
    (六)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门作图题考试都为作图选择题,该两门考试的每一道大题都为作图选择题,都有作图选择题列于试卷上,参加该两门作图题考试时,考生必须:1、完成作图任务;2、根据自己的作图对试卷上该道大题的每一道选择题作答,即在试卷上将自己对选择题所选择的答案进行填涂;3、完成填涂答题卡的任务。若漏做其中一项,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 每一个选择题只能选择一个正确答案,且要求考生在试卷上对作图选择题所选的答案与答题卡所填涂答案必须一致。在填涂答题卡时,须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试卷上的选择题使用铅笔作答。
 
附件7
2007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7年2月12日上午 9:00至3月9日下午17:00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2007年3月5日至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2007年3月16日前
各市报送报名材料、报名数据库和报名人数汇总表
2007年3月30日前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作准考证
2007年4月25日起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2007年5月12-15日
考试
2007年6月底前
完成阅卷工作并报人事部考试中心
2007年7月中旬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8
2007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地市名称(加盖公章):
级 别
科 目 名 称
报 考 人 数
一级建筑师
建筑设计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场地设计(作图题)
建筑结构
建筑材料与构造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级建筑师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建筑结构与设备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一级建筑师
报考人数
二级建筑师
报考人数
         注:此表在3月16日前传真至省考试中心考务部,传真电话:(020)37605716。
         统计填表人:                                 复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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