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发布的《江苏省关于202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2023年江苏一级建筑师考试报名今日17:00截止。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平台及时间
202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3年8月1日9:00~8月9日17:00。报名平台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2. 报名照片
对于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报考人员,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3. 告知承诺制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报考条件和报考专业说明,并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
4. 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需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可查看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情况。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
(2)往年已注册过的报考人员,登录网报系统后完善注册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24 小时后查看在线核验结果,并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按(1)中流程完成后续操作。
(3)请报考人员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完成学历和学位的验证/认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自2023年起,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如果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须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线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可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验证/认证,根据需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具体申请范围及操作步骤请参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验怎么办”“如何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相关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4)报考人员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系统提示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考试报考条件,签署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并提交。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考前不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试组织部门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备考前抽查或考后审查。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对应报考条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职称评聘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备考前审查。
(5)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6)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未通过在线身份信息核验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报考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考试组织部门进行处理。
5. 报考科目特别说明
(1)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只可报考新大纲科目。
(2)非首次报考,但档案库中无有效合格科目成绩的考生,视同为新考生,只可报考新大纲科目。
(3)旧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5个科目中部分科目成绩未合格的老考生,可报考旧大纲科目,或可直接报考新大纲科目。
老考生不可同时报考旧大纲科目及其合并后对应的新大纲科目。如报考旧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则不可报考新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如报考旧大纲《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则不可报考新大纲《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
未按上述要求报考的,则考试成绩以新大纲科目为准。
二、考前抽(审)查
各设区市考试组织部门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前审查,对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前抽查,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为8月1日~8月14日。未选择考前承诺制且通过考前审查的报告人员,及选择考前承诺制且抽查结果无误或未被抽查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为避免考生错过2023年一级建筑师考试缴费时间,环球网校为大家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使用该服务后即可免费收到各地区2023年一级建筑师考试缴费时间等信息。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9日~10月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后审查
1. 审查对象。报名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且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应试人员。
2. 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将于2024年1月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于“江苏建设人才”网站(http://jsjsrc.cn/swhyFront/)发布审查公告,审查对象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提醒信息。
3. 上传补充材料。需要补传材料的审查对象须在规定时限内根据审查公告及短信通知的要求上传相应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六、结果公示
1. 公示平台。“江苏建设人才”网站(http://jsjsrc.cn/swhyFront/)--“执业考试专栏”对所有符合发证资格的应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2. 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考后审查对象如对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部门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各设区市考试组织部门受理陈述和申辩并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5)。
3. 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考试结束后,考试部门对经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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