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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2021一级建筑师考试报名条件资格查询
小编收集整理各地区2020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后审核通知,并且为大家提取了各地区考后审核方式、考后审核时间、考后审核地点等重要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大家顺利进行2020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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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级建筑师考后资格审核地区、审核时间汇总
地区 | 资格审核时间及材料、要求 | 通知详情 |
福建 | 参加考后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1年2月20日或22 日,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所属考区审查点进行考后现场审查 1.报名表1份; 2.《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仅限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的人员); 3.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工作情况表1份,须本人签名;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5.按一级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第四条款报名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仅限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的人员); 6.按二级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第五条款报名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仅限报考二级注册建筑师的人员); |
通知详情 |
山西 | 考试成绩公布后,将于2020年1月底发布资格审核通知。 资格审核、领取证书工作由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资格审核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对其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考试成绩公布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等另见资格审核通知。 |
通知详情 |
江苏 | 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0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三)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四)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2)。 |
暂未公布 |
浙江 | 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 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应试科目成绩全部通过的考生电子信息由我院提供(含部分考生上传的证件材料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信息)。 负责报考资格复核的人员,只需对我院提供的电子信息进行线上复核。其中,对少数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对上传的材料有疑问,认为需要进行现场审核的,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交的资料由审核部门确定,并加强审核对象的信息联络,谨防遗漏。复核(复审)工作完成后,要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安全,并及时传送。考生逾期不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请各位考生务必在报名时填写可联系的电话号码。 |
暂未公布 |
湖南 | 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一)人员范围。 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参考人员,存在以下情况的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1. 凡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验或核验不通过的; 2.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 4.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现场人工核查的。 (二)时间及要求。 根据国家人社部工作安排,考试成绩将于2020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公布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需接受考后现场人工核查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名单公布后30天内,需接受现场人工核查人员根据“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属地原则,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资格审核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
通知详情 |
云南 |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 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
暂未公布 |
重庆 | 资格复核。 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专业工作年限。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按照虚假承诺进行处理,未按要求办理资格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复核结果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 |
通知详情 |
广东 |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
暂未公布 |
陕西 | 考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采取考后资格审核,即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合格标准公布后一周内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将取消合格成绩,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公告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
暂未公布 |
西藏 | 请拟合格考生(所有科目均合格)在成绩公布后20日内根据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新浪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要求,做好考后资格复核工作。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一律视为资格复核不通过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及资格证书发放,请高度重视。 | 通知详情 |
贵州 |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到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进行资格复核(联系电话:0851-86832158),复核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 暂未公布 |
青海 | 名单所列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线上资格审核,如若没有在规定上传材料时间内上传的人员,影响后期合格证书的发放,请成绩合格人员务必高度重视!本次线上复核不再进行电话通知,所须内容均以公告为准。 | 通知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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