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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身无长技的老一辈农民工
在住建部“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中,
在住建部“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建立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建筑工人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创新考培模式,技能鉴定机构应充分依托大中型项目开展技能鉴定。企业应当在工程造价中明确相关费用用于工人技能培训。
很明显国家出台这项政策的目的就是培育新一代产业工人,有技术、有职业资格、身份透明,还享受社会福利,让农民工像国外建筑工人一样过上体面的生活。
然而现实却是很多老一辈农民工干的都是体力活,没受过什么职业技能培训,连智能手机都不怎么会用。这部分群体如果不能适应新时期的管理机制,不能按时完成职业技术培训,那么两年后就没有施工企业敢聘用他们了。
不过到2020年,60后、70后农民工差不多也有五六十岁了,到了该退休的年龄,有没有实名制,对他们来说其实也无所谓。
第二、没实力的包工头
包工头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特殊“产物”。
当城市发展需要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而农村剩余劳动力迫切需要进城找工作之时,包工头作为一种满足供求双方需求的职业介绍,应运而生。
包工头有几个等级,级别越高利润率越高。
最高级别是挂靠建筑公司的大包头即包工包料;第二级是中包头即劳务公司或个人,包周转材料和机械设备;第三级是清包头,即只包工不包周转材料和机械设备;第四级是各项专业分包头即农民工头领;第五级即包工头行业中的最低级别,一般是现场代班。
中国建筑法律一直没有给包工头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现在要革新这个行业是大势所趋。按法律规定,民工直接受雇于施工企业,与施工企业是劳动关系,但实际情况是,施工企业很少与民工直接发生关系,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包工头与施工企业签定劳务合同,再由包工头与民工签定劳务合同(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为口头协议)。
因此前几年,农民工讨薪、包工头讨薪极端事件不绝于耳,引发了很多社会问题。建筑工人实名制之后,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库,直接获取建筑工人的从业记录、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工作水平等信息,自己组建施工队伍,不再需要包工头这个中介。
到时候,有实力的包工头成立自己的专业公司,没实力的就只能面临失业。包工头这个代名词,以后也会渐渐消失。
第三、没资质的劳务公司
针对建筑工人存在流动性大、老龄化严重、技能素质低、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问题,住建部“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等多项要点:
逐步建立施工承包企业自有建筑工人为骨干,专业作业企业自有建筑工人为主体的多元化用工方式。
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实行告知备案制。
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通过引进人才、设备等途径向总承包和专业企业转型。
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将劳动合同信息纳入实名制管理,严禁用劳务分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杜绝代签合同。到2020年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
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施工企业(包括专业作业企业)应在劳动合同的薪酬中列明用于建筑工人参保所需费用,依法为建筑工人缴纳社会保险。
搁在以前,有实力的包工头还可以组建个劳务公司,但是这条路马上要被堵死了。从2016年起,就有不少省份试点取消建筑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设立专业作业资质,到2020年,这项政策将逐渐推广到全国。
说白了,以后不存在什么劳务公司了,劳务分包合同你也签不了了,违法分包想都别想。你想转型专业分包公司,可以,但你必须具备专业作业企业资质,还要为建筑工人买社保、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建立起现代企业化制度。
举个例子,二狗以前是个包工头,后来干脆成立了劳务公司,他把村里的张三李四七大叔八大侄都收进这家劳务公司,啥活都接,有钱就干。但是没了劳务企业资质,他需要转型专业作业企业,二狗只好把原来公司里干杂活的辞了,把剩下精壮的培训一下,建立了个脚手架搭设专业公司,继续未竟之事业。
在这个过程中,一部分劳务公司可能因缺乏企业管理经验而破产。
重申一遍,未来的用工趋势是以专业企业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所以不管是农民工,包工头还是劳务公司,如果不想被社会淘汰,最好顺应趋势,提前布局,谋划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