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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开辟城市副中心目的是分散城市功能,合理组织交通。 规划建设用地结构:(四项总合占城市用地总数的60%~70%)
类别名称 |
占建设用地百分比 |
居住用地 |
20~32 |
工业用地 |
15~25(特可大于25,不的大于30) |
道路广场用地 |
8~15 |
绿地 |
8~15(特可到20) |
2. 城市设计的设计要点:
①. 重场所、重城市空间形体的整体性和艺术性
②. 重“混和土地利用”的多样性
③. 重连贯性,新劳并存,渐进发展
④. 重人的尺度,创造舒适、亲切宜人的环境,重空间比例
⑤. 易识别性,重城市标志、信号
⑥. 适用性。
3. 城市建设投资占基本建设投资的15%~20%为宜,住宅占基建投资总额10%。
4. 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应设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不应小于2.5米,纵坡不应大于2.5%
5.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长不宜大于120米,并应设不小于12*12M的回车场
6. 当自然地形坡度大于8%时,居住区地面连接形式宜采用台地式,台地之间应有挡土墙或护坡连接
7. 城市用水包括生活、生产、消防用水。
8. 市政工程包括给水、排水、电讯、电力、煤气、供热、防洪等。
9. 给水管与建筑物基础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不小于3米
10. 管沟有通行、半通行和不通行三种
半通行管沟净高1-1.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