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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80年原国家建委《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1990年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城市建设用地标准》、1993年《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作为拟定指标的依据和参考。
2. 工业生产是现代城市发展的主要组成。工业布局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发展规模和方向。综合考虑工业布置与居住生活、交通运输、公共绿地关系,兼顾新居去的发展是城市用地功能组织的重要内容。
3. 按《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用地划分为10大类,46中类,73小类。
R:居住用地 C:公共设施用地 M:工业用地 W:仓储用地 T:对外交通用地 S:道路广场用地 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G:绿地 P:特殊用地 E“水域和其他用地
4. 城市规模以城市的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总数分为四类(城市的性质不是一成不变的)
特大城市:人口100万以上
大城市: 50-100万
中等城市:20-50万
小城市: 6-20万(建制镇为2000人以上)
5. 居住区规划中,住宅用地占居住区用地平衡指标的45-60%
6. 城市道路总体布局干道间距一般为600-1000米,干道网密度为2~3公里/公里2,小城市干道间距为500米
7. 机动车一条车道宽度为3.5米,快车道宽为3.75-4米
8. 主干道红线宽度为30~45m,次干道为25~40m,支路为12~15m,(支路功能为交通性和生活性)
9. 大城市中,小区多层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为15-19M2/人,高层为10-12M2/人
10. 居住区绿地最小规模居住级1.5M2/人;小区级1M2/人;组团级0.5M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