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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考生:
2018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8年8月27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一、2018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各科目暂定合格标准:
级别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预计 |
合格标准预计 |
一级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题) |
90 |
54 |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100 |
60 |
|
建筑设计(知识题) |
140 |
84 |
|
建筑结构 |
120 |
72 |
|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100 |
60 |
|
建筑材料与构造 |
100 |
60 |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85 |
51 |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100 |
60 |
|
场地设计(作图题) |
100 |
60 |
|
二级 |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100 |
60 |
建筑结构与设备 |
100 |
60 |
|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100 |
60 |
|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100 |
60 |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广州市”报名点的考生,请于2018年9月3日起至2018年9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资料。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1)。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附件2)。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5.不具备学历者还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考生可在www.pqrc.org.cn网站下载打印后填写)。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
四、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广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