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摘要】注册建筑师注册包括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更改以及注销注册;小编结合网络分别给大家整理了各种注册形式所需材料以及办理方法,各省市人事机构要求不同,本文仅供大家参考。更多注册建筑师注册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注册建筑师考试频道!
注册建筑师注销注册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第184号令);
2、关于印发《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注建[2006]3号);
3、《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7号令);
4、《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
二、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聘用单位破产的;
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聘用单位相应的企业资质证书被吊销的;
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
5、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6、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7、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8、受刑事处罚的;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1、被注销注册者,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并符合本专业最近一个有效期内的继续教育要求后,可重新申请注册。
2、重新申请注册时,仍在原单位执业的,按照延续注册要求申请;变更执业单位的,按变更注册要求申请。
三、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1、《注销注册申请表》;
2、附件材料:
1)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2)单位解聘证明等。
四、材料要求
1、一级注册人员:《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二级注册人员:《申请表》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2、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请将申报材料竖向排列并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即可,不需另行制作申报材料封面和用其他方式进行装订。
编辑推荐:
环球网校温馨提示:环球网校二级建筑师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注册建筑师论坛,下载更多免费学习资料与试题,并与广大考友一起学习交流。 【摘要】注册建筑师注册包括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更改以及注销注册;小编结合网络分别给大家整理了各种注册形式所需材料以及办理方法,各省市人事机构要求不同,本文仅供大家参考。更多注册建筑师注册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注册建筑师考试频道!
五、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
申报一级注册人员单位需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和“建设部”网上分别申报,申报二级注册人员单位只需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申报并打印申请表。
1)“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网上申报,操作步骤见“操作说明”;
2)“建设部”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应在“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的办事大厅-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在线申报上使用“个人版”软件填写和打印《一级注册建筑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再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进入“企业版”接收、上报数据和打印汇总表。
2、申请材料制作;
3、书面申请受理;
4、审核、公示;
5、审批、公告;
注:建设部审批事项以建设部公开内容为准。
六、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七、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注:建设部审批事项以建设部公开内容为准。
八、收费标准:
无
九、办理结果:
建设部网上可查询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环球网校温馨提示:环球网校二级建筑师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注册建筑师论坛,下载更多免费学习资料与试题,并与广大考友一起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