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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注册建筑师注册包括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更改以及注销注册;小编结合网络分别给大家整理了各种注册形式所需材料以及办理方法,各省市人事机构要求不同,本文仅供大家参考。更多注册建筑师注册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注册建筑师考试频道!
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第184号令);
2、关于印发《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注建[2006]3号);
3、《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7号令);
4、《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
二、注册条件:
1、注册有效内;
2、与原执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申请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注:准予延续的,注册有效期重新计算。原注册有效期届满不足半年以内的,可以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3、申请企业需获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
注:高等学校(院)从事教学、科研并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只能注册于本校(院)所属建筑设计单位从事建筑设计。在受聘于本校(院)所属建筑设计单位工作期间,允许申请注册。获准注册的人员,在本校(院)所属建筑设计单位连续工作不得少于二年。
三、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1、变更注册申请表;
2、附件材料:
1)新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3)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或与执业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退休的退休证明复印件;
4)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办理变更注册);
5)原执业单位执业专用章。
四、材料要求
1、一级注册人员:《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二级注册人员:《申请表》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2、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请将申报材料竖向排列并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即可,不需另行制作申报材料封面和用其他方式进行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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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
申报一级注册人员单位需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和“建设部”网上分别申报,申报二级注册人员单位只需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申报并打印申请表。
1)“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网上申报,操作步骤见“操作说明”;
2)“建设部”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应在“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的办事大厅-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在线申报上使用“个人版”软件填写和打印《一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再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进入“企业版”接收、上报数据和打印汇总表。
2、申请材料制作;
3、书面申请受理;
4、审核、公示;
5、审批、公告;
6、证书(章)领取。
注:建设部审批事项以建设部公开内容为准。
六、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七、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注:建设部审批事项以建设部公开内容为准。
八、收费标准:
注册费一级建筑师138元/人、二级建筑师105元/人。
九、办理结果:
凭受理通知书,到受理部门领取以下章:
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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