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银行法律法规-450道题-第4部分2章第3节-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第36题-可撤销的合同的类型有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的合同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后,基于法定的理由,向 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消灭其效力的合同。其类型主要有: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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