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银行法律法规-450道题-第4部分2章第3节-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第25题-在贷款合同中,撤销权的行使范围( )。
以债务人的所有债务为限
以债务人能够承担的债务为限
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以债权人的债权加上一定比例的惩罚为限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