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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集中受理通知(2014年7月)- CFP®/AFP®/EFP®/CPB®资格认证

|0·2014-07-25 16:11:02浏览0 收藏0
摘要 认证集中受理通知(2014年7月)- CFP®/AFP®/EFP®/CPB®资格认证

  认证集中受理通知(2014年7月)- CFP®/AFP®/EFP®/CPB®资格认证

  根据国际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中国)(英文为FPSB China)再认证的相关规定,于2014年10月前证书到期的CFP®持证人、AFP®持证人、EFP®持证人和CPB®持证人的再认证工作开始进行。国际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中国)将开通CFP®系列考试报名与认证系统的再认证网上申请功能。

  根据国际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FPSB)与FPSB China的授权协议,CFP®、AFP®、EFP®、CPB®资格认证证书均由FPSB直接签发。

  再认证申请的程序如下:

  1. 请查看《CFP®系列资格认证持证人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了解继续教育的基本要求。

  2. 登录www.fpsbchina.cn的“专业人士”专区进入CFP®系列考试报名与认证系统在线申请。登录后系统会自动提示您完善个人信息,若您的基本信息如邮寄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有所变更,请及时更改,以便给您邮寄新的证书。点击“继续教育”-“学时申报”。

  3. 仔细阅读“承诺书”,点击下方的“同意”按钮,进入继续教育学时申报页面。

  4.请核对系统导入学时并自行填报其他形式继续教育学时,如学时满足要求,点击“工作经历申报”进入填写工作经历页面;如学时不满足要求,请根据《CFP®系列资格认证持证人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补足继续教育学时。

  5.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最近2年的工作任职经历,并申报。

  6. 申报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申请表,浏览确认并在线提交,等待人工审核,7个工作日后可查看审核结果。

  7. 再认证申请集中受理时间: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若持证人错过集中受理时间,将延迟您领到新证书的时间。)再认证申请审核通过,您将于系统中查询到“您的再认证申请已经通过审核! 请缴纳再认证费用”。

  支付前请了解在线支付使用说明。 请尽快在线缴纳再认证费用,并记住支付页面中显示的“订单号”,以便查询缴费情况。费用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回复消息“再认证缴费成功”。

  关于缴纳再认证费用的说明

  (1) 再认证费用包括国际注册年费和认证手续费。

  (2) 国际注册年费缴纳周期与证书有效期一致为两年。根据FPSB的规定和各国(地区)委员会的实施办法,持证人须向FPSB缴纳规定的国际注册年费,方可获准使用CFP®系列(CFP®/AFP® EFP®/CPB®)商标,并维持其证书的有效性。

  CFP®持证人自2008年起应缴纳国际注册年费;AFP®持证人和EFP®持证人自2009年起应缴纳国际注册年费;CPB®持证人自2010年起应缴纳国际注册年费。

  2014年―2015年度CFP®系列资格认证国际注册年费分别为:

  CFP®持证人国际注册年费为人民币600元整;

  AFP®持证人和EFP®持证人国际注册年费为人民币100元整;

  CPB®持证人国际注册年费为人民币200元整。

  (3) CFP®/AFP®/EFP®/CPB®资格认证手续费为人民币100元整。

  (4) 2008年度国际注册年费仍按照2008年初原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的通知要求缴费。

  附:再认证流程图

 

  国际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中国)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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