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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1月1日将正式实施新版《CFP™系列资格认证持证人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版《CFP™系列资格认证持证人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届时,证书有效期截止时间在2013年1月1日之后(含1月1日)的持证人,请按照新办法的继续教育学时规定申请再认证;证书有效期截止时间在2012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的持证人,学时要求参照老办法。
详情请点击新版《CFP™系列资格认证持证人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查看并下载。
国际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