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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银行从业《公共基础》重点:民事权利主体

|0·2014-03-11 15:32:51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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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银行从业《公共基础》考试重点(1-11章)

  第七章 民商事法律基本规定

  本章知识框架图:

2014年银行从业《公共基础》重点:民事权利主体

  第一节 民事权利主体(★)

  民事权利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

  一、自然人

  自然人是基于人类自然规律出生和存在的个人。

  二、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三、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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