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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101号)。根据该制度规定,原“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更名为“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原通过考试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可在原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有效。
为保证新旧制度的顺利对接,方便已经具备证书申请条件的但还未申请证书的考生及时申请证书,经资格认证办公室研究决定,为往年符合证书申请条件的考生,加开一次证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