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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质押贷款的含义
个人质押贷款是借款人以合法有效、符合银行规定条件的质物出质,向银行申请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个人贷款业务。
从严格意义上说,个人质押贷款并非一种贷款产品,而是贷款的一种担保方式。质押贷款应该是国内最早开办的个人贷款业务,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国内就已经有银行开办此项业务。
按照《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可作为个人质押贷款的质物主要有:
①汇票、支票、本票;
②债券、存款单;
③仓单、提单;
④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⑤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⑥应收账款;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
1.贷款风险较低,担保方式相对安全
由于借款人需将价值充足、变现性强的权利凭证质押给银行,银行贷款风险较低,担保方式相对安全。此类贷款的风险控制重点是关注质物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变现性,因而银行在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价方面可以有所省略。
2.时间短、周转快
个人质押贷款一般是急用,要求效率较高,办理时间短,手续简便。
3.操作流程短
个人质押贷款一般在柜台办理,按照网点授权大小进行审批,同行开出的权利凭证办理质押贷款便于核实,效率较高。同城同业、异地同业的权利凭证核实手续还要共同遵守,以防止欺诈风险。
4.质物范围广泛
按照《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个人有处分权的很多权利凭证都可以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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