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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个人理财》第七章:银行业信托法

|0·2013-02-04 15:09:44浏览0 收藏0
摘要 银行从业《个人理财》第七章:银行业信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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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考试《个人理财》考点难点解析汇总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信托法》

  与个人理财业务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

  1.知识点一:《信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于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21次会议通过,于10月1日起施行。共分为七章。

  2.知识点二:信托关系当事人: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1)委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受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

  (3)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例题】委托人可以是惟一受益人,但受托人不能作为惟一受益人( )

  『正确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信托法规定: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3.知识点三:委托人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3)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4)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信托财产的受让人明知是违反信托目的而接受该财产的,应当予以返还或者予以赔偿。

  (5)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4.知识点四: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2)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受托人除依照本法规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

  (4)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

  (5)受托人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

  (6)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7)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

  (8)受托人应当每年定期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

  (9)受托人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

  【例题】下列关于受托人信托财产和固有财产说法错误的是( )

  A.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不得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

  B.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和气固有财产混在一起

  C.一般情况下,受托人不得将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D.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的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信托法规定,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方所负债务,以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5.知识点五:关于受益人权利

  (1)共同受益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享受信托利益。

  (2)受益人可以放弃信托受益权。

  (3)部分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的,被放弃的信托受益权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

  ①信托文件规定的人;

  ②其他受益人;

  ③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

  (4)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用于清偿债务。

  (5)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与个人理财业务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

  1.知识点一: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2.知识点二:个人所得税的免税对象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3.知识点三:个人所得税的减征对象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4.知识点四:个人所得税的其他相关规定

  (1)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2)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3)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4)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5)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6)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例题】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包括( )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保险赔偿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E.偶然所得

  『正确答案』ABDE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物权法》

  与个人理财业务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

  1、知识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人大5次会议通过,于10月1 日开始施行。共分五编十九章。

  2、知识点二:不动产登记管理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3)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4)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知识点三:动产的交付管理

  (1)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4)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5)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4、知识点四:担保物权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法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5、知识点五:抵押

  (1)可以抵押的财产:

  ①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②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④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⑤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⑥交通运输工具。

  (2)不得抵押财产:

  ①土地所有权;

  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3)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①被担保债权的种类数额;

  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③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④担保的范围。

  6、知识点六:质押

  (1)质押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①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③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④担保的范围;

  ⑤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①汇票、支票、本票;

  ②债券、存款单;

  ③仓单、提单;

  ④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⑤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⑥应收账款。

  (3)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5)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6)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

  (7)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8)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

  7、知识点七:留置(一般了解)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例题】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质权人所有( )。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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