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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考试个人汽车贷款重点:贷款流程
第二节 贷款流程
一、贷款的受理和调查
(一)贷款的受理
个人汽车贷款的受理是指客户向银行提交借款申请书、银行受理到上报审核的全过程。
贷款受理人应要求借款申请人填写个人汽车贷款借款申请表,并按银行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包括:
(1)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借款人已婚的还需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材料;
(2)贷款银行认可的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材料,包括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材料;
(3)由汽车经销商出具的购车意向证明(如为“直客式”办理,则不需要在申请贷款时提供此项);
(4)以所购车辆抵押以外的方式进行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要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和有处分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也可由财产共有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上直接签字),以及贷款银行认可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并提供能证明保证人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
(6)购车首付款证明材料;
(7)如借款所购车辆为二手车,还需提供购车意向证明、贷款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车辆评估报告书、车辆出卖人的车辆产权证明、所交易车辆的“机动车辆登记证”和车辆年检证明等;
(8)如借款所购的车辆为商用车,还需提供所购车辆可合法用于运营的证明,如车辆挂靠运输车队的挂靠协议和租赁协议等;
(9)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证明和材料。
(二)贷前调查
贷前调查主要包括贷前调查人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调查申请人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购车行为的真实性以及贷款担保等情况。
1.调查方式
贷前调查可以采取审查贷款申请材料、面谈借款申请人、查询个人信用、实地调查和电话查询等多种方式。
2.调查内容
贷前调查人在调查申请人基本情况、贷款用途和贷款担保等情况时,应重点调查以下的内容:
(1)材料一致性。
(2)借款人身份、资信、经济状况和借款用途。
(3)担保情况。通常的担保方式有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三种方式,要注意每种方式下审查人需要审查的内容。
3.调查中应注意的问题
(1)核实借款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原件与复印件是否吻合,身份证件是否由有权部门签发,是否在有效期内,各种材料之间是否保持一致等。
(2)核实借款人提供的个人资信及收入状况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判断借款人还款资金来源是否稳定,是否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3)落实其家庭住址及居住稳定情况,包括房产证明、房屋租赁或买卖合同以及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借款人居住证明等。
(4)对借款人的申请资料内容的齐全性进行检查,检查材料是否存在不应有的空白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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