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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银行从业个人贷款辅导:公积金个人贷款(2)
二、贷款流程
(一)贷款的受理和调查
银行要先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书”,取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承办权之后才能接受委托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根据委托协议及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要求,接受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承办银行受托办理公积金借款咨询和申请,经办人员会告知借款人必须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申请商品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补充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2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个贷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个贷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二手房办理是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担保,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补充材料: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4)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
(5)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根据委托协议,银行对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提供资料是否完整、有效,以及提供的担保是否合法、安全、可靠等进行调查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银行对借款人的各种证件、资料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并注明时间报送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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