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3.3支付结算业务
支付结算业务是指银行为单位客户和个人客户采用票据、汇款、托收、信用证、信用卡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支付及资金清算提供的服务。
传统的结算方式是指“三票一汇”:汇票、本票、支票和汇款。
支票上未注明“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转账,不能取现。
信用证,
托收:托收属于商业信用,托收银行与代收银行对托收的款项能否收到不承担责任。
根据所附单据的不同,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更多信息请关注: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