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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信贷辅导:贷前调查复习资料(二)

|0·2010-10-12 09:47:00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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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贷前调查的内容

  贷前调查的主要对象就是借款人、保证人、抵(质)押人、抵(质)押物等。 1.贷款合法合规性调查

  贷款的合法合规性是指银行业务人员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资格合乎法律、合乎规章制度和信贷政策的行为进行调查、认定。调查的内容应包括:

  (1)认定借款人、担保人法人资格。

  (2)认定借款人、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法人公章、签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依据授权委托书所载明的代理事项、权限、期限认定授权委托人是否具有签署法律文件的资格、条件。

  (3)对需董事会决议同意借款和担保的,信贷业务人员应调查认定董事会同意借款、担保决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4)对抵押物、质押物清单所列抵(质)押物品或权利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认定。

  (5)对贷款使用合法合规性进行认定。

  (6)对购销合同的真实性进行认定。

  (7)对借款人的借款目的进行调查。

  2.贷款安全性调查

  贷款的安全性是指银行应当尽量避免各种不确定因素对其资产和贷款等方面的影响,避免风险,保证银行稳健经营和发展。调查的内容应包括:

  (1)对借款人、保证人、法定代表人的品行、业绩、能力和信誉精心调查。

  (2)考察借款人、保证人是否已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

  (3)对借款人、保证人的财务管理状况进行调查。

  (4)对原到期贷款及应付利息清偿情况进行调查。

  (5)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情况进行调查。

  (6)对抵押物的价值评估情况做出调查。

  (7)对于申请外汇贷款的客户,业务人员要调查认定借款人、保证人承受汇率、利率风险的能力,尤其要注意汇率变化对抵(质)押担保额的影响程度。

  3.贷款效益性调查

  贷款的效益性是指贷款经营的盈利情况,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活动的主要动力。调查内容应包括:

  (1)对借款人过去三年的经营效益情况进行调查,并进一步分析行业前景、产品销路以及竞争能力。

  (2)对借款人当前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其拟实现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3)对借款人过去和未来给银行带来收入、存款、结算、结售汇等综合效益情况进行调查、分析、预测。

  2010年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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