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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合同的违约责任

环球网校·2021-07-05 16:05:19浏览28 收藏2
摘要 2021年下半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3日、24日,报名时间目前尚未确定。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备考,环球网校小编给大家带来“2021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合同的违约责任”。希望给备考2021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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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合同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向另一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1)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主要是不可抗力)和约定免责事由。

(2)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

①继续履行;

②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受害人在采取措施减轻损害的过程中,也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只要受害人所支付的费用是合理的,则应由违约当事人承担这些费用。

③支付违约金;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④定金;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⑤采取补救措施。

2021年下半年初级银行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3日、24日举行,目前报名尚未开始,计划报名的人员,可提前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2021年下半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报名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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