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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法律法规》第十七章第四节票据法律制度考点汇编

环球网校·2018-07-31 08:50:44浏览68 收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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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银行频道小编整理发布《银行《法律法规》第十七章第四节票据法律制度考点汇编》,为考生发布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等复习资料,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考点 票据概念、特征和功能

1.概念

票据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由自己无条件支付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按照《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

2.主要特征

(1)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

(2)票据是要式证券。

(3)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

(4)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的流通性是票据的基本特征。

(5)票据是文义证券。

(6)票据是设权证券。

(7)票据是债权证券。

3.功能

汇兑作用、支付和结算作用(票据最原始、最简单的作用)、融资作用(主要通过票据贴现实现)、替代货币作用和信用作用。

考点2 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

考点3 票据权利和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

票据权利是持票人因合法拥有票据而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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