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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绪论
第一单元 研究对象及内容
心理学是研究心理现象发生、发展和活动规律的科学。(行为与心理现象)
研究对象:正常成人的心理现象,总结心理活动的最普遍和最一般的规律。
研究内容(四方面):认知;情绪、情感和意志;需要和动机;能力、气质和性格。
一、认知
认知:人认识外界事物的过程。――反映论
对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的外界事物进行信息加工的过程。――信息加工理论。
包括:感觉、知觉、记忆、表象、思维、言语和想象等。
二、情绪、情感和意志
情绪和情感:对外界事物的态度和内心的体验过程。
是对客观事物与主体需要之间关系的反映。
伴随认识和意志过程而产生。
意志:人的思维决策见之于行动的心理过程。
三、需要和动机
需要:人体内部的一种不平衡状态,是对维持和发展其生命所必须的客观条件的反映。
动机:推动人从事某种活动,并朝向一定目标前进的内部动力。
需要向动机转换:当人意识到自己需要并成为行为的动力时,需要―→动机。
四、能力、气质和性格
能力:指直接影响活动效率、使活动顺利完成所必须具备的心理特征。
气质:指主要是与生俱来的心理活动动力特征的总和,即表现在心理活动的速度、强度和稳定性方面的人格特征。
性格:是表现在对现实的稳定态度及其相应习惯了的行为方式上的人格特征。
是人格中后天形成的、具有社会意义的部分。
人格:指区别他人且表现一贯的相对稳定的影响人的外显和内隐行为模式的心理特征的总和。
一定意义上,人格不独立存在,通过心理过程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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