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心理咨询师考试报名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重庆市2014年上半年心理咨询师综合评审答辩程序及要求

|0·2014-06-03 10:46:11浏览0 收藏0
摘要 重庆市2014年上半年心理咨询师综合评审答辩程序及要求

  考试动态:2014年上半年各地成绩查询专题|20岁可申请代报名

  课程推荐:2014年网课+面授保过班|零基础保过|1v1直播自习室

重庆市2014年上半年心理咨询师综合评审答辩程序及要求

  1.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全国统考答辩工作的监督、协调。

  2.答辩由评审组组长主持,每个评审组由3名成员组成,组长宣布答辩开始。

  3.答辩人作简短的自我介绍,汇报论文的主要内容和需要说明的问题,限时3分钟。

  4.评审组成员每人提1-2个问题,答辩人进行口头答辩,限时10分钟。

  5.答辩结束后,评审组成员分别将答辩评定成绩填入《综合评审评分表》,评审组记录员汇总评分表。

  6.答辩成绩实行百分制,由评审组成员评定的成绩进行算术平均后得出。评定成绩平均分≥60分为合格。

  7.企业培训师二级采用抽试题签的方式进行考试答题,评审组根据评分要求对考生的回答进行评分,平均得分≥60分为合格。

  编辑推荐:

  报考指南|备考经验|疑难问答|交流论坛|各级别历年真题大汇总|免费在线模考

  环球网校心理咨询师官方微博|心理咨询师考试交流QQ群:127666654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