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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呼和浩特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推行力度,更好地方便社会各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根据《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内职鉴字〔20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
(一)报名时间、鉴定日期及鉴定职业
(二)参加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考生可通过以下的报名培训机构报名(以下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报名培训机构 |
地址 |
联系电话(0471) |
开展职业(以下用简称) |
呼和浩特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三楼中厅40号窗口 |
3819736
5181213 |
5月份、11月份鉴定职业 |
呼和浩特市宇杰职业培训
学校 |
新城区八一路妇干校巷5号 |
4912506 |
公共营养师 秘书
理财规划师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呼和浩特市儒科职业培训
学校 |
赛罕区锡林南路49号(原纺校院内) |
6500165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公共营养师 心里咨询师
|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
回民区通北街58号 |
6493927 |
秘书 公共营养师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呼和浩特市易德人才职业培训学校 |
中山西路原民族旅社四楼 |
6280628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秘书
公共营养师 物流师 |
呼和浩特市金华英计算机职业培训学校 |
玉泉区公园西路(二十六中对面) |
5893916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呼和浩特市南坡子心理咨询工作室 |
赛罕区天河公寓15073 |
4639062 |
|
呼和浩特市授业解惑教育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赛罕区丰州路商业房13栋6号 |
4603131 |
企业培训师
理财规划师 |
北京华夏赛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新华东街长安金座B―12019 |
4682195 |
心理咨询师 |
呼和浩特市聪智职业培学校 |
赛罕区新建东街农大西区北门东200米 |
4303166 |
心理咨询师 公共营养师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呼和浩特市技工学校 |
回民区新华西街1号金海经济园区院内 |
5682083 |
心理咨询师 公共营养师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理财规划师 |
呼和浩特市广维职业培训
学校 |
新城区巴彦镇大学城大商汇 |
2524813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理财规划师
秘书 |
内蒙古红立职业培训学校 |
新城区兴安北路128号 |
3966293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理财规划师
秘书 |
呼和浩特市浩泽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新城东街长安金座B座904室 |
3962892 |
公共营养师 |
说 明 |
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考生需要报其它职业的人员请与呼和浩特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咨询,电话:0471-5181213 |
二、具体要求
(一)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证书、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统一用A4纸)。
(二)鉴定等级要求
1、申报初级工(五级)职业资格: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3年以上,经本职业初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申报中级工(四级)职业资格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经人社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中等以上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申报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满三年,在本工种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工正规培训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社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申报技师(二级)职业资格:
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满三年,经本职业技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申报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
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满三年,经本职业高级技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三)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定所(站)要严格按要求做好报名管理工作,及时按时间安排汇总上报考生资料、数据、花名册等有关材料,认真做好职业资格鉴定前期准备工作。
报名地址: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三楼中厅40号窗口
网 址:www.nmhh.osta.org.cn
联系电话: 0471―5181213 0471―3819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