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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强化法也称阴性强化法,指当儿童某一不良行为发生后,即施予一种厌恶或惩罚性的刺激,使儿童在类似情境下不良行为发生频率降低,甚至消除的方法。
负强化法通常与惩罚结合起来使用,厌恶刺激或惩罚性刺激包括强烈的否定性言语、警告、瞪眼、暂停某项活动、用力抓住,以及能引起被试不适感的刺激,如弹橡皮圈(被试手腕上套橡皮圈,不良行为发生后,自已拉弹橡皮圈)、刺耳的声音、难闻的气味、轻微的电击等。
例如,某一儿童有吮大拇指的不良行为,老师征得了家长的同意,在儿童的拇指上涂上黄连粉,当儿童一吮拇指就会产生苦的感觉,为了逃避这个厌恶刺激,儿童就不把大拇指含在嘴里。若干次以后,儿童知道不吮拇指可避免苦的感觉,并形成了回避条件反对,从而改掉了吮拇指的习惯。
负强化是通过逃避或回避厌恶刺激来实现不良行为矫正的。对于儿童来说,因为已有语言和意识,所以实施负强化时,可通过语言这个中介,如批评、训导、斥责等来清除不良行为,建立良好行为。
负强化法通常是在其他方法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时采用的。
运用负强化法要注意:厌恶刺激或惩罚物必须及时呈现,行为与呈现间隔时间越短,效果越大;厌恶刺激会对儿童产生不适感,在选择厌恶刺激时要慎重,要为社会道德所容许,不会影响儿童的心身发展与人身安全。另外,负强化常常有惩罚性质,有消极的影响,会引起儿童的不良情绪反应,如哭、闹等;易导致儿童模仿成人的惩罚行为来对待别的儿童。因此,运用中最好与正强化法结合起来使用。
负强化的基本原理
负强化就是惩罚那些不符合组织目标的行为,以使这些行为削弱甚至消失,从而保证目标的实现不受干扰. 斯金纳提出的强化理论分为两种类型:正强化和负强化。斯金纳认为:人或动物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会采取一定的行为作用于环境,当这种行为的后果对他有利时,这种行为就会在以后重复出现;不利时,这种行为就减弱或消失。人们可以用这种正强化或负强化的办法来影响行为的后果,从而修正其行为。所谓强化,从其最基本的形式来讲,指的是对一种行为的肯定或否定的后果(报酬或惩罚),它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会决定这种行为在今后是否会重复发生。
根据强化的性质和目的,可把强化分为正强化和负强化。在管理上,正强化就是奖励那些组织上需要的行为,从而加强这种行为;负强化就是惩罚那些与组织不相容的行为,从而削弱这种行为。
正强化的方法包括奖金、对成绩的认可、表扬、改善工作条件和人际关系、提升、安排担任挑战性的工作、给予学习和成长的机会等。负强化的方法包括批评、处分、降级等,有时不给予奖励或少给奖励也是一种负强化。
(1)负强化的例子
案例1:我们班里有一个学生,作业速度非常慢,常常拖拖拉拉,做做停停,爸爸妈妈对于孩子这个缺点无可奈何。但是孩子又非常喜欢看电视,常常因为看电视又影响做作业的质量和速度。结合这两点,我告诉家长,以看电视作为惩罚的刺激物,只有当孩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或者只有孩子完成作业后才可以看电视,否则无论如何都不会给他看电视。坚持一段时间后,发现孩子完成作业的速度方面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案例 2:班级里有几个同学总是养不成良好的读书习惯,当同学们都在认真朗读时,他们都会在一边摆弄小东西,或者独自做其他事情。老师观察到这种情况之后宣布,如果被老师发现你没有读书,就会在下课时取消课间休息时间,抄写课文的规定段落。而且不和学生讨价还价,一旦发现,课下及时进行惩罚,多次之后,这些学生为了逃避课下的段落抄写,课堂上读书的自觉性和意识逐渐提高。
(2)使用负强化注意要点:
A、必须与惩罚配合起来使用。没有相应的简单明确的惩罚措施,孩子逃避惩罚的行为就不会出现,也就不可能形成负强化。
B、必须应用于良好行为的建立 很显然,负强化比惩罚更具有积极的教育意义,不仅可以使个体表现良好行为,以避免厌恶的刺激;同时还使犯错者改过自新,表现出良好行为。因此,负强化主要针对孩子的良好行为的出现或维持。
C、负强化如果想收到预期效果,必须建立在客观、一致的情况下。就是无论任何时候,我的惩罚都是一致的,而且对待任何同学都是一样的,对待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出现的行为都是一样的。
D、负强化同时要求具有及时性,不能在间隔一段时间后才给予相应的惩罚。当孩子出现不良行为时,如果能够及时执行既订处罚,可以帮助孩子建立起“不良行为”与“处罚”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样才能在孩子的观念中建立起逃避惩罚的反应意识。 行为改变技术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负强化 在某个确定的情景中,孩子做出了某种行为之后,使得引起他厌恶的刺激消失,那么,今后在同样情境下发生类似行为的可能性就增大。
某少年因为行为不良,被送进了少年管教所。在管教所,经过管教的耐心说服、观看同龄人的优良事迹,慢慢对自己的不良行为有所认识,并努力改正自己的不良行为。由于表现良好,被提前一年解除管教。在这个例子中,少年是在一个严厉的环境中,这个环境是带有处罚性的,一般人不乐意待的环境,但是,当他行为良好时,就解除了这个环境。
这个例子实际上就说明了负强化原理:“在某个确定的情景中,孩子做出了某种行为之后,使得引起他厌恶的刺激消失,那么,今后在同样情景下,发生类似行为的可能性就增大。这个“厌恶刺激”叫做负强化物。因此,这个原理就是当有好行为出现时,就撤去负强化物。在本质上,负强化原理和正强化原理是相同的。撤去厌恶刺激,就等于获得了奖励。
强强一家人正在吃晚饭。强强不好好吃饭,妈妈命令他到一边站着,不许吃饭。全家人没有过多的关注他,继续吃饭。一会儿,强强说:“妈妈我不闹了,以后好好吃饭还不行吗?”于是,妈妈答应了他,让他重新坐回到原来的座位吃饭。这里,强强站在一边看全家人吃饭是负强化物,强强的正确表态是认可的行为,于是,撤去负强化物---不让站着了。妈妈实际上是先采用了惩罚,再用负强化,再让他吃饭---这又是正强化。明明有用嘴咬指甲而不是用剪刀剪指甲的习惯。那么,就可以在明明的指甲到了一定的长度时,在他的指甲上涂上辣椒水---这是一个令人厌恶的刺激。当明明再咬指甲时会很难受,于是,可能不再用嘴咬指甲,而是用剪刀剪指甲。当明明用剪刀剪指甲时,就不用在指甲上涂辣椒水了。负强化往往是在儿童拥有不良刺激---负强化物的时候才使用的,如果儿童还不能拥有负强化物,就很难使用它。这时,就需要同时使用其他方法或原理,先使儿童拥有负强化物,然后再使用本原理。
逃避或回避
逃避或回避实际上是负强化的直接应用。
逃避或回避实际上是负强化的一种直接应用,反过来说,负强化也是通过逃避或回避来实现的。
负强化是当孩子做出某种希望的行为时,就撤去厌恶刺激,以促使这种行为再发生。
逃避就是孩子为了免受已经尝试过的厌恶刺激,做出认可的行为,而一旦做出认可的行为,就终止厌恶刺激。
浩浩经常不做作业,爸爸发现后,就惩罚---体罚他(尝试过的厌恶刺激)。一次他按时做了作业后(爸爸希望出现的正常行为),爸爸没有揍他(终止厌恶刺激)。浩浩为了逃避被揍的痛苦而做功课。久而久之,按时做作业的习惯就会养成。回避是当孩子听到某种信号或处在某种环境中时,就做出良好的行为(反应),以此避免厌恶刺激。
例如,学生入学后,学校各个班级就会进行纪律教育,要求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并且也会介绍一些不遵守纪律被惩处的事例(介绍榜样和替代性惩罚),学生知道应该怎么做,也知道不能怎么做(建立行为准则),因此,当儿童进入学校时(具体的情景)或当老师在班级中提出要遵守纪律(听到相应的信号),孩子们就会遵守纪律,以免受厌恶刺激---惩罚。 在日常生活中,对大多数普通孩子来说,都有过逃避或回避的经历。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家长在自觉或不自觉地误用逃避或回避。
5岁的娜娜玩耍结束后,把玩具弄得满屋子都是,妈妈实在看不下去,就把玩具整理好收拾起来。这里妈妈为了逃避厌恶刺激---满屋子乱扔的玩具---而收拾玩具。妈妈的行为奖励了女儿的不良行为---乱扔玩具、玩完后不收拾的恶习,使孩子今后还是在玩完后不收拾玩具,并且有可能养成过分依赖他人的不良行为习惯。这是家庭中比较普遍的一种成人误用逃避培养儿童不良行为的例子。妈妈的正确做法应该是,告诉孩子玩完后自己收拾玩具,并放回到原来的位置。这样就会培养起儿童讲秩序、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