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北京市2013年11月心理咨询师成绩复查相关规定:
(一)成绩复查范围包括:
1、已参加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
2、主观题卷面是否有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3、论文、答辩分数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二)对于主观题、论文、答辩的老师评分标准持有异
的,不属于核查范围,不对试卷进行重新评阅,不对试卷评阅标准进行评判。
(三)任何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原件。
(四)成绩复查只此一次,逾期者不再受理。
更多北京市心理咨询师考试动态请您持续关注环球网校心理咨询师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