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心理咨询师成绩查询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北京市2013年11月心理咨询师成绩复查相关规定

|0·2014-01-10 10:41:24浏览0 收藏0
摘要 北京市2013年11月心理咨询师成绩复查相关规定

  北京市2013年11月心理咨询师成绩复查相关规定:

  (一)成绩复查范围包括:

  1、已参加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

  2、主观题卷面是否有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3、论文、答辩分数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二)对于主观题、论文、答辩的老师评分标准持有异

  的,不属于核查范围,不对试卷进行重新评阅,不对试卷评阅标准进行评判。

  (三)任何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原件。

  (四)成绩复查只此一次,逾期者不再受理。

  更多北京市心理咨询师考试动态请您持续关注环球网校心理咨询师频道!

?下半年成绩查询入口

?心理咨询师各级别历年真题大汇总 在线模考

更多信息敬请访问:心理咨询师频道  交流论坛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