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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萍乡市看守所与该市第二人民医院于2011年签订的《医疗合作协议》再次发挥了作用。这一天,该医院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宋盛萍走进市看守所,为身负命案的二审死刑犯彭某进行心理疏导。第一次疏导结束后,彭某的厌世、对立的情绪明显稳定下来。
据悉,近年来,江西公安监管部门重视在押人员的心理干预工作。目前,全省92家看守所已全部普及三级心理咨询师。
老师心理疏导 二审死刑犯内心重生
5月8日,27岁的萍乡安源区男子彭某与女友发生争吵时,将女友和他们的女儿杀害。5月12日,彭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关押在萍乡市看守所。据该所民警介绍,彭某入所后,产生了强烈的自卑感,并伴有厌世思想。
10月,一审被判死刑后,彭某不仅和管教民警对立,甚至闹监。一个月后,当彭某接过二审死刑的审判书时,不安情绪更加激烈。
12月5日,宋盛萍受邀来到萍乡市看守所。在对彭某的背景及相关案情进行前期了解的基础上,宋盛萍从人的思维方式、人的生活态度、法的人文特性、恩怨因果等方面对彭某进行了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耐心开导。
“谈了这么久,我心理舒服多了。放心吧,我会调整自己的,今后我会以积极心态面对执行前的生活。”经过悉心开导,彭某表示愿意接受管教民警的管理。
昨日,记者了解到,看守所民警积极配合心理疏导工作,目前彭某的情绪明显稳定下来。
引入心理咨询机制 所院合作创和谐监所
近年来,萍乡市看守所积极引入心理咨询机制,鼓励民警参加心理辅导培训,目前已有两名民警通过了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考试。该看守所还建立了在押人员心理咨询室,不定期为在押人员举办心理讲座,对在押人员进行心理测评,对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在押人员,进行危机心理干预和心理矫治。
与此同时,自2011年,萍乡市看守所与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签订“医疗合作协议”后,该医院二级心理咨询师经常来所为在押人员进行心理疏导,或给在押人员集中上心理辅导课。
全省超50%看守所设立了心理咨询室
“安全、人权、诉讼,是公安看守所的三大根本职能,而与这三项职能工作紧密相连的就是对在押人员的心理干预。”接受记者采访时,江西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办公室主任邓惠民一语道出了公安监管部门开展心理干预工作的重要性。
据悉,近年来,江西省公安厅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在押人员的心理干预工作,要求对所有新入监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目前,全省92家看守所中超过50%设了心理咨询室。
为建立一支公安监管系统的心理咨询师队伍,江西省公安厅监管总队连续三年组织开办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共150余人次监管民警参加培训,其中80%以上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考试,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证书,覆盖全省所有公安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