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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3年5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生须知
1、考生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室,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验。
2、考生进入考室,只准携带与考试有关的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擦、圆规、尺子等;不得将任何书籍、报纸、稿纸、电子记事本、手机、传呼、提包带入考室。若带到考室,应自觉交监考员暂予保管。
3、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室;开考30分钟后方准交卷退出考场。
4、考生填写答题卡考生信息部分必须用蓝、黑钢笔或蓝黑圆珠笔,字迹要清楚、端正,填写答题卡答题部分必须用2B铅笔按要求涂深。
5、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试题的任何内容。如试卷字迹不清,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
6、考生在考室内必须保持安静,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案,不得吸烟,不准交头结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交卷后不得在考室附近逗留或谈论。违规经两次警告取消考试资格。
7、考生除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码外,不得在卷面作其他任何表明自己身份的记号。
8、考试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依次退出考室,任何人不准将试题、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