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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新职业)全国(省)统一鉴定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德州学院,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14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新职业)全国(省)统一鉴定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核是高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新职业统考坚持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突出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越来越受到企业的认可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全国(省)统考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统考预案,落实报名资格审查、试题传输、保密、考务、答辩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制度,周密组织,确保统考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新职业统考的宣传力度,提高各行各业劳动者参与新职业统考的积极性。要认真组织报名工作,严格按照新职业资格的国家标准,做好资格审查和材料收集工作,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电话:0534-2687153,联系人:李英子)统一报名。报名时由个人提出申请(单位证明),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二寸免冠黑白照片4张,原有资格证书的,提供原证书。5月份的考试于4月7日-10日报名,11月份的考试于9月25日―30日报名。需要教材、培训大纲的单位或个人,可直接与山东劳动职业教育书店联系(济南市胜利大街43号,电话:0531-82069200)。
三、严明纪律,切实做好考务工作
要按照部、省厅关于加强新职业统一鉴定考核保密工作和试卷传输工作的规定,制定考务工作预案,实行试卷传输保密责任制,签订保密协议,认真做好考前、考 中、考后工作。要成立考务工作组,召开工作会议,培训监考人员,部署任务,严明考规考纪,明确职责分工,安排专人专车押送试卷,并做好交接手续。考试当天 要按规定布置考场,严肃考场纪律,严格监考制度,试卷袋、考场记录单、违纪情况报告单应填写完整、无误,上交试卷前应逐一检查。申请设立国家职业资格全国 (省)统考考点的单位,请于4月8日前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点申报表》(表样另索),按照相对集中、有效管理的原则,选择具备相应设施条件的机构或学校作为鉴定考点,二级以上的考核全市一般设立一个考核机构,由省里审批。
四、其他事项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秘书、营销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网络编辑员(二级)、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13个职业为全国统考职业。物业管理员、企业文化师、广告设计师、室内装饰设计员、房地产策划师、商务策划师、采购师、公共营养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电子商务师、速录师、制图员、营养配餐员、电子商务师、养老护理员15个职业为全省统考。秘书、营销师、育婴师、涉外秘书4个职业三级以下为省下放职业。全国与全省统一鉴定同期进行,具体时间、职业等级与考核方案分别见附件。落实“统考日”制度,除5月、11月为部省统考时间外,我市增加4月、6月、7月、9月份第三周周末为全市统考日,主要受理通用工种考评鉴定、技师社会化考评、院校毕业生鉴定等。属省、市统一鉴定考试的职业,培训机构毕(结)业生由单位于考前40个工作日报名。
2、德州学院的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考报名工作,原来已开展培训鉴定的院系(部)仍按原渠道办理报名,逐步由学院统一组织。尚未开展培训鉴定的院系(部),可由系部直接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也可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报名。
3、全国(省)统考职业工种考后90个工作日由省厅公布成绩。对于认为有异议的考生成绩,各报名单位可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转发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复核。
4、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电子商务师全国统一鉴定实行上机考试,采用ATA系统,其余上机考试的职业,各考点还要进行硬盘备份;5月 、11月份我市申请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5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报名。报考二级、一级者所撰写的论文,于考前10个工作日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职业指老师(一级、二级)应采用指定题目(见附件5),其余职业(工种)论文题目自定,论文撰写格式可登录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5、对于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质量好、具备一定师资力量、具有一定规模的技工院校或相关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开展培训的,可申请开展黄金投资分析师、会展策划师、客户服务管理师、智能楼宇管理师四个职业的实验性鉴定试点工作。
6、举办新职业培训的教学点必须到市人社局备案,并接受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年检。外地培训机构不得以各种名义在我市举办各种类型的新职业培训,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7、市局设立监督举报和值班电话(电话:2687160,2687153),负责调查、处理群众举报。
附件中包含:
1.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3.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4.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5.2013年度部分职业一级、二级论文撰写题目目录
点击查看附件: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新职业)全国(省)统一鉴定考核工作的通知(附件).doc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