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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
一、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1、全国统考职业(9个):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网络编辑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一级)、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
2、全省统考职业(17个): 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公关员、网络编辑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物流师、企业培训师、 电子商务师、公共营养师、广告设计师、社会工作者、信用管理师、采购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物业管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保安员、创业咨询师等
二、鉴定申报
1、考生个人须交2张2寸同底照片和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证明以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申报。
2、新增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全省统一鉴定。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一级)和企业文化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不再组织统一鉴定。
3、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2013年起,参加统一鉴定考生单科合格成绩在成绩公布后保留1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补考。1年内补考仍没有通过全部科目,需重新申报鉴定。2012年12月31日之前的单科成绩保留至2013年12月31日止。
4、2013年起,涉外秘书考生如英语单科不合格需转普通秘书证书的,需由报名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考生取得普通秘书证书后,不得再以补考单科英语申报涉外秘书,需重新参加涉外秘书三科考试。
5、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老师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秘书、营销师等8个统考职业的技能标准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待颁布。上述职业技能标准颁布后,涉及2013年下半年职业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发生的变化,将待部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
6、鉴定申报时间
全国、全省统考时间安排:
上半年统考日期:5月18、19日 上半年报名日期截止至:3月31日
下半年统考日期:11月16、17日 下半年报名日期截止至:9月30日
7、报名地点及电话
报名地点: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泰州市五一路19号)
申报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韩丽,0523-86226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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