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范围
2013年继续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物流师、企业培训师、项目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网络编辑员、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营销师、秘书、公关员、公共营养师、物业管理员、育婴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18个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其中,秘书、营销师、公关员、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业管理员、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二级,网络编辑员四级、三级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统一组织。
上半年报名截止时间:4月8日
复核申报资格时间:4月9日至12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5月7日至17日
下半年报名截止时间:10月8日
复核申报资格时间:10月9日至12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11月 5日至15日
(五)为做好统一鉴定工作,及时解决考生咨询和现场发现的问题,省中心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考试当日值班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351-4728726
考试值班电话:0351-2396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