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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5月17、18日和11月22、23日(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附件)
报名时间:上半年报名时间: 4月1日至10日,准考证领取时间: 5月1日至10日;下半年报名时间:10月8日至15日,准考证领取时间:11月5日至15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加强报名组织管理,确保鉴定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范围:
2008年开展的统一鉴定职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物业管理员、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广告设计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网络编辑员、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企业文化师、营销师、秘书、公关员。 其中: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公关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统一组织。
二、考前准备:
1、把好报名资格审核关:各报名点必须按照批准的职业开展报名培训工作,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申报条件见附件)。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撤消该报名点。
2、正确上报考试数据:要求准确录入考生信息,并认真核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文化程度、报考职业级别。在“备注”栏中须注明考生考试所在地区,例如“大同市矿区”或“河津市”,凡未注明地区者一律默认为“太原市”。
3、准考证与证书照片要求同版红底证件照各二张。
三、考试日期:
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7、18日和11月22、23日(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附件)
四、论文要求:
1、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二级的综合评审形式为论文写作(理财规划师、物流师除外)。论文必须由考生独立撰写,不得侵权、抄袭,或他人代写。
2、原则上职业资格二级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职业资格一级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
3、论文一律采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
4、各报名点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考生论文。所有论文一律装入文件袋贴封。文件袋封面统一采用省中心指定格式(见附件)。
五、其它:
1、省中心自考试成绩公布后10天内受理成绩复核,逾期不予受理。各报名点提交复核成绩申请时需加盖本机构公章。
2、上半年报名截止时间: 4月1日至10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 5月1日至10日
下半年报名截止时间:10月8日至15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11月5日至15日
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做好统考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