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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庆市2018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及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为做好大庆市 2018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按照国家人社部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8]1号)文件精神及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现就有关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及申报条件
2018年上半年统一鉴定的职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申报标准和条件请点击查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管理》网站,在“高级查询”框输入所要申报职业查询。
针对2017年我市参加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劳动保障协理员等3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
二、鉴定时间
2018年5月19日--20日
三、报名方式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实行网上报名,请认真阅读文件要求后点击报考要求(六)、现场确认。
四、报名和确认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4月2日>>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3月27日—3月30日,4月2日、4月3日。
现场确认地点: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5房间,位于大庆市东风新村纬二路13号)。
咨询电话:0459-6292305 6292026
五、报考要求
(一)考生报名需携带证件及材料:
1.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审核表;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同版二寸(与网上报名照片同版)照片2张(粘在审核表空白处);
5.《职业资格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考生所在单位开具的本岗位工作年限证明1份(社会考生均须提供);
7.申报二级以上级别的考生需要进行综合评审;
8.现场确认时请考生将所需的资料按照如下顺序订好:《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审核表》-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二)考生报名确认审核通过并现场缴纳鉴定费,凡不缴纳鉴定费的考生,按弃考处理。确认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关注报名网站,按网站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考生必须记住在报名网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
(三)进行综合评审的考生,要详细阅读《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现场确认时需将论文或评审资料交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做好论文答辩准备。
论文答辩查询网址:http://www.hl.lss.gov.cn/hljszyjd/。
(四)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考生网上报名后一定要按自己预约审核时间到现场确认审核,逾期将失效。
考生预约成功后又修改个人信息的,必须重新预约审核,否则为报名失败。
(五)补考考生可用原注册的账号登陆申报。
(六)2018年上半年大庆市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网上报名系统连接
(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通知后,按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附件:
1.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报考二级以上级别考生使用)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