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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北京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报名通告

环球网校·2017-09-06 14:55:58浏览122 收藏61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心理咨询师频道为您提供"2017下半年北京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报名通告,环球网校由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获知,北京市公布了2017年心理咨询师统一鉴定报名时间,请北京市心理咨询师考

  【摘要】环球网校心理咨询师频道为您提供"2017下半年北京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报名通告”,环球网校由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获知,北京市公布了2017年心理咨询师统一鉴定报名时间,请北京市心理咨询师考生认真阅读下文,了解鉴定报名时间。

  最新资讯:2017年下半年各地心理咨询师考试信息

  一、本次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6日(9:30)至9月12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至9月29日(各区具体资格审查时间以报名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参加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生须本人登录“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bjrbj.gov.cn/zyjd/)网站进行报名或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主页,点击“用户定制服务中心”进行报名。(环球网校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信息)

  三、考生的证件类型、证件编号、姓名、密码、注册邮箱是考生报名参加鉴定的重要信息,请妥善保管。由于考生个人原因致使密码泄露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登录成功后请立即激活验证邮箱,未激活验证邮箱将不能进行报名。

  五、本报名系统要求考生本人如实填报,如考生委托他人填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生应认真选择“考生来源”选项,一经填报完成不能更改。

  七、考生请认真填报“手机号码”并请认真核对,我们将通过短信形式提示您完成整个鉴定过程。

  八、考生报名时需提交电子版照片。照片要求为:

  (一)请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内)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背景为蓝色,无任何装饰和阴影,人像清晰、表情自然、无明显畸变、无污损,光照均匀,没有高光或红眼。格式为jpg,大小为40-80KB(字节);

  (二)照片宽度要求:大于88像素(px);

  (三)照片高度要求:大于132像素(px);

  (四)头像在照片水平居中偏上位置,眼睛正视镜头。五官完整清晰,不被头发遮盖。双唇自然闭合。不着与背景颜色相近的服装。常戴眼镜者应配戴眼镜,镜框不能遮挡眼睛,镜片无反光。不得佩戴有色眼镜或有色隐形眼镜。

  九、请在报名时认真核对个人报名信息和资格审查预约信息,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能修改。如果您填报的个人报名信息不正确,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十、考生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需在9月12日17:00前完成网上资格审查的预约,成功完成预约后打印资格审核表,报考两个职业的考生,需要分别预约资格审查,分别打印两个职业的资格审查表。逾期将不能预约,未成功预约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十一、考生在完成资格审查预约后,如果修改了报名信息或资格审查预约信息,应先确认保存,再重新打印资格审查表。

  十二、具体报考流程请查看《全国统考考生报名流程指导手册》(附件1)。其他考试相关事项可登陆http://www.bjrbj.gov.cn/zyjd/“公告栏”-“鉴定公告”中查询“2017年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第二号)”。

  十三、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条件,认真准备资格审查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一)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学历为: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习经历。如持有中共中央党校、外省(市)委党校、部队院校学历的考生,请自行在毕业院校官网进行网上查询,并打印截图带到资格审核现场备查。如网站无查询结果的,请持学历证书颁发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考条件中要求“经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的,考生须持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具备相应职业、等级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经历证明》(附件2)参加资格审查。具备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目录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bjrbj.gov.cn)—便民服务—查询服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结果查询”。

  (三)报考条件中要求“工作年限”的,考生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

  十四、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及具有北京户籍的外省(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需提交规定格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4)并加盖学校公章。

  十五、考生须本人持相应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现场缴纳鉴定费,不得委托他人代审。“资格审查表”需考生现场签字并交工作人员留存。

  十六、根据北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生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如果考生在报考期间提供虚假资质材料、存在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的,将被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影响个人信誉。

  十七、我们将通过网页和手机短信发布打印准考证的信息。届时,请您注意查询相关信息。

  十八、2017年下半年参加心理咨询师二级综合评审考试的考生,除须在指定时间上传电子版论文外,还需到指定地点提交纸质版论文(一式三份),具体通知要求将通过网页发布,请您关注网页动态。

  十九、我们通过网页和手机短信发布鉴定结果,并与您约定领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时间和地点。届时,请您携“证书领取单”按约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十、考生需要重置报名系统登录密码的,应由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9月6日至9月12日工作日(9:00至11:30,13:00至17:00)到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办理。

  为做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我中心公布咨询电话,解答考生咨询。

  咨询日期:2017年9月6日--9月12日(工作日)

  咨询时间:9:00-11:30,13:00-17:00

  咨询电话:64962237、64918932、64936211转0

  附件1:全国统考考生报名流程指导手册

  附件2:培训经历证明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下载附件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2017年9月4日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心理咨询师论坛,将有更多心理咨询师考友与您一起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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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下半年心理咨询师考试时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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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环球网校心理咨询师频道为您提供"2017下半年北京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报名通告”,环球网校由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获知,北京市公布了2017年心理咨询师统一鉴定报名时间,请北京市心理咨询师考生认真阅读下文,了解鉴定报名时间。

  最新资讯:2017年下半年各地心理咨询师考试信息

  一、本次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6日(9:30)至9月12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至9月29日(各区具体资格审查时间以报名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参加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生须本人登录“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bjrbj.gov.cn/zyjd/)网站进行报名或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主页,点击“用户定制服务中心”进行报名。(环球网校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信息)

  三、考生的证件类型、证件编号、姓名、密码、注册邮箱是考生报名参加鉴定的重要信息,请妥善保管。由于考生个人原因致使密码泄露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登录成功后请立即激活验证邮箱,未激活验证邮箱将不能进行报名。

  五、本报名系统要求考生本人如实填报,如考生委托他人填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生应认真选择“考生来源”选项,一经填报完成不能更改。

  七、考生请认真填报“手机号码”并请认真核对,我们将通过短信形式提示您完成整个鉴定过程。

  八、考生报名时需提交电子版照片。照片要求为:

  (一)请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内)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背景为蓝色,无任何装饰和阴影,人像清晰、表情自然、无明显畸变、无污损,光照均匀,没有高光或红眼。格式为jpg,大小为40-80KB(字节);

  (二)照片宽度要求:大于88像素(px);

  (三)照片高度要求:大于132像素(px);

  (四)头像在照片水平居中偏上位置,眼睛正视镜头。五官完整清晰,不被头发遮盖。双唇自然闭合。不着与背景颜色相近的服装。常戴眼镜者应配戴眼镜,镜框不能遮挡眼睛,镜片无反光。不得佩戴有色眼镜或有色隐形眼镜。

  九、请在报名时认真核对个人报名信息和资格审查预约信息,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能修改。如果您填报的个人报名信息不正确,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十、考生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需在9月12日17:00前完成网上资格审查的预约,成功完成预约后打印资格审核表,报考两个职业的考生,需要分别预约资格审查,分别打印两个职业的资格审查表。逾期将不能预约,未成功预约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十一、考生在完成资格审查预约后,如果修改了报名信息或资格审查预约信息,应先确认保存,再重新打印资格审查表。

  十二、具体报考流程请查看《全国统考考生报名流程指导手册》(附件1)。其他考试相关事项可登陆http://www.bjrbj.gov.cn/zyjd/“公告栏”-“鉴定公告”中查询“2017年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第二号)”。

  十三、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条件,认真准备资格审查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一)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学历为: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习经历。如持有中共中央党校、外省(市)委党校、部队院校学历的考生,请自行在毕业院校官网进行网上查询,并打印截图带到资格审核现场备查。如网站无查询结果的,请持学历证书颁发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考条件中要求“经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的,考生须持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具备相应职业、等级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经历证明》(附件2)参加资格审查。具备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目录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bjrbj.gov.cn)—便民服务—查询服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结果查询”。

  (三)报考条件中要求“工作年限”的,考生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

  十四、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及具有北京户籍的外省(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需提交规定格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4)并加盖学校公章。

  十五、考生须本人持相应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现场缴纳鉴定费,不得委托他人代审。“资格审查表”需考生现场签字并交工作人员留存。

  十六、根据北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生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如果考生在报考期间提供虚假资质材料、存在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的,将被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影响个人信誉。

  十七、我们将通过网页和手机短信发布打印准考证的信息。届时,请您注意查询相关信息。

  十八、2017年下半年参加心理咨询师二级综合评审考试的考生,除须在指定时间上传电子版论文外,还需到指定地点提交纸质版论文(一式三份),具体通知要求将通过网页发布,请您关注网页动态。

  十九、我们通过网页和手机短信发布鉴定结果,并与您约定领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时间和地点。届时,请您携“证书领取单”按约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十、考生需要重置报名系统登录密码的,应由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9月6日至9月12日工作日(9:00至11:30,13:00至17:00)到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办理。

  为做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我中心公布咨询电话,解答考生咨询。

  咨询日期:2017年9月6日--9月12日(工作日)

  咨询时间:9:00-11:30,13:00-17:00

  咨询电话:64962237、64918932、64936211转0

  附件1:全国统考考生报名流程指导手册

  附件2:培训经历证明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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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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