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 “7 个不得” 中,针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规定的依据是( )。
《统计法》
《统计法实施条例》
两者均有
以上都不对
《统计法》第六条:确立领导干部禁止干预统计、不得造假的基础法定规则;
《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禁止条款做细化补充,二者共同构成 “不得造假” 的立法依据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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